9月9日:証監會明確券商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報批流程

中國証監會9月9日發布《証券公司業務范圍審批暫行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對証券公司申請增減業務、申請創新業務的條件和流程作了具體的規定。(詳細)
9月6日:証監會擬推可交換公司債券
中國証監會近日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規定(征求意見稿)》。
中國証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可交換公司債券為上市公司股東提供了一種新的流動性管理工具,可以避免直接對二級市場形成沖擊,緩解限售股集中大規模上市對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沖擊,對發債主體來說也可避免直接拋售大量股票造成股價下跌帶來的損失以及不能變現的風險。(詳細)
9月3日:証監會新設網絡監控辦公室 嚴管"小道消息"
在証監會的辦事機構中,新增了一個“網絡監控辦公室”,目前該辦公室已經開始運作。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上述這個暫定為司局級的新部門,今后將更為嚴密地監控網絡各種証券經營信息、輿論動向,以期適時化解因資訊誤傳而帶來的投資風險。(詳細)
9月1日:証監會發布基金信息披露新規
証監會9月1日發布《基金信息披露XBRL標引規范》和《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1號〈季度報告〉》,明年1月1日起基金定期信息披露將完全使用這個標准,基金信息披露將更加規范化、透明化。(詳細)
9月1日:証監會加強証券經紀人管理
中國証監會9月1日發布《証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草案)》並公開征求意見。新規要求,証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証券經紀人管理制度,防止証券經紀人在執業過程中從事違法違規或者超越代理權限的行為。(詳細)
9月1日:証監會:不會開征暴利稅 大小非政策不變
証監會上述人士表示,沒必要對“大小非”開征暴利稅,如果要開征,那麼應當平等地對所有証券投資所得都要征稅。“大小非”持有股權時間長,也承擔了企業能否上市、能否盈利的風險,和其他流通股一樣是平等的,而且國有大股東和其他類別的大股東都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了對價。(詳細)
8月27日:証監會:一直在與國稅總局溝通取消紅利稅
中國証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8月27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日前有媒體報道的“‘大小非’3天出逃12億”進行了駁斥,並提醒廣大投資者對利用網絡進行的非法証券咨詢活動應提高警惕。同時,針對投資者普遍關心的取消紅利稅問題,有關負責人表示,“一直在就這一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詳細)
8月27日:証監會:控股股東增持不超過2%可"先做后說"
根據証監會8月27日公布的修改后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俗稱自由增持)”規定提出豁免申請的,由事前申請調整為事后申請。(詳細)
8月22日:証監會提高再融資門檻 鼓勵上市公司分紅
中國証監會22日出台相關舉措,擬提高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現金分紅的標准,並鼓勵上市公司建立長期分紅政策,進一步完善推動上市公司回報股東的現金分紅制度。(詳細)
8月22日:証監會已在研究規范大宗股份轉讓的相關制度
中國証監會有關負責人22日表示,証監會一直高度重視大宗股份的轉讓問題,已經在研究規范大宗股份轉讓的相關制度。(詳細)
8月22日:証監會:不會限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流通
証監會有關負責人8月22日表示,對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俗稱“大小非”)“沒有絲毫意思不讓其賣”。(詳細)
8月20日:証監會有關人士表示:"二次發售"正在研究中
對於“二次發售”規則近期有望出台的猜測,証監會有關人士8月20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中表示,關於“二次發售”的細則正在研究中,目前有關規則尚未確定。(詳細)
8月17日前后:証監會連發利好 六大措施欲穩市場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的行為,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中國証監會昨日發布《關於修改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征求意見稿)。而在日前,圍繞市場各方關注的股市運行情況、大小非減持、改善市場供求關系、上市公司增持回購以及打擊証券違法違規行為等熱點問題,中國証監會新聞發言人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可見,証監會的一系列維穩政策,將會對市場產生積極影響。(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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