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6日09:48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3月6日電 (周素雅 夏曉倫)今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京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就“財稅體制改革和財政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樓繼偉說,三中全會明確規定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今后稅收條例要逐漸改成立法。
樓繼偉介紹說,共和國剛成立的時候我們有很多稅種,后來因為學習蘇聯計劃經濟,幾乎把所有稅都取消了,因此變成了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上繳利潤為主,除此之外留了一兩個稅種。文革期間,剩下的稅還准備作為資產階級的尾巴割掉。所以到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改革的時候,稅種非常少,基本還是依靠企業上交利潤。“那時候,我們幾乎要從頭開始建立稅制,需要做很多探索。”
樓繼偉說,1985年,全國人大六屆三中全會給予授權,授權國務院在體制改革期間可以通過稅收條例形式,推進稅制的改革。直到目前這個授權並沒有收回。因此,國務院用條例方式進行稅制改革,包括執行這些稅制,這都是合法的。
樓繼偉補充道,這種方式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好處。好處是快速地建立起了稅制,弊端是帶來了稅收的隨意性。“比如有一些地方千方百計地向中央政府爭取稅收優惠,或隨意減免稅,這都跟不是稅收法定原則有關。所以,人大逐漸收回了一些立法權。”
樓繼偉強調,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規定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今后逐步將稅收條例改成立法。例如房地產稅法按照規定就應該加快立法進程,適時推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