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邢鄭)人民財經從工商總局獲悉,日前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從2015年11月1日起,對依法需經國家工商總局核准的企業名稱實行全程電子化辦理。
通知顯示,由現行的申請人網上申請、到總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領取“核准通知書”的工作模式,改變為主要由申請人網上申請、在當地企業登記機關領取“核准通知書”的工作模式。申請人可以不必跑總局即可以全程辦理不含行政區劃等企業名稱核准申請業務。
據了解,為實行這一改革,國家工商總局對企業名稱審核權限等進行了較大調整。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登記機關和有直報權限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企業登記機關對本省市不含行政區劃等企業名稱變更核准進行審查﹔授權各地具有不含行政區劃企業名稱外資企業登記管轄權限的企業登記機關,受理住所位於本轄區的不含行政區劃等外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的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等。
為配合此次改革,國家工商總局將總局企業名稱庫向各級企業登記機關開放。各地登記機關的授權用戶可以使用網上注冊系統查詢總局名稱庫、辦理相關業務。同時,對部分企業登記規范進行了補充、調整,編寫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核准全程電子化業務操作規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核准全程電子化操作指引》等文件,用於指導各地企業登記機關和申請人辦理企業名稱核准申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