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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五大問題倒逼央地財政事權劃分改革

2016年08月27日09:41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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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財政部:五大問題倒逼央地財政事權劃分改革

  財稅體制改革進入深化階段並邁出實質性步伐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這是國務院第一次比較系統提出從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即政府公共權力縱向配置角度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文件。針對有關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昨日給予了詳解。

  這位負責人表示,在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基礎上,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形成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標志著財稅體制改革進入了深化階段並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負責人表示,在新的形勢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與推進財稅改革和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相比,越來越不適應。

  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職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場調節或社會提供的事務,財政包攬過多,同時一些本應由政府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承擔不夠﹔二是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盡合理,一些本應由中央直接負責的事務交給地方承擔,一些宜由地方負責的事務,中央承擔過多﹔三是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責交叉重疊,共同承擔的事項較多﹔四是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盡規范﹔五是有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缺乏法律依據,法治化、規范化程度不高。

  負責人指出,各國的事權劃分都必須遵循普遍的規律和內在的邏輯,具有一定的共性,又各有不同。我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意見》傳遞出七大改革方向:

  一是要適度加強中央的財政事權。強化中央的財政事權履行責任,中央的財政事權原則上由中央直接行使。二是要保障和督促地方履行財政事權。要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與當地居民密切相關、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務作為地方的財政事權。三是要在現有基礎上減少並規范中央與地方共同的財政事權。四是要建立財政事權劃分動態調整機制。五是對中央和地方的財政事權要分別確定由中央和地方承擔支出責任。六是對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要區分情況劃分支出責任。七是要加快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記者 包興安)

(責編:蔣琪、史雅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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