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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証監會堅持“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從嚴監管”,推出一系列保護投資者的創新舉措——

一切為了中小投資者

本報記者  許志峰
2017年11月17日04:5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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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股市約有1.2億散戶,直接關乎上億家庭、數億人切身利益,保護好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監管工作人民性的具體體現,也是服務實體經濟的應有之義。

  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中國証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要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加快推動形成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扎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切實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証監會主席劉士余先后多次強調“投資者保護重如泰山”“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証監會職責和使命所在”“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是天大的事”。近年來,中國証監會堅持“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從嚴監管”的監管理念,緊扣投資者需求,圍繞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求償權等各項基本權利,在制度建設、日常監管中全面落實投資者保護要求,推出了一系列保護投資者的創新舉措,投資者保護工作邁上新台階。

  建制度:夯實投資者保護基礎

  “聽了專家的解釋,我就放心了。”近日,在得到關於“投資者適當性”的詳細講解后,年近七旬的黑龍江股民劉奶奶很滿意。劉奶奶是一位資深股民,今年6月,當她聽說《証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即將實施,“全民炒股時代終結”,擔心自己是不是不能投資股票了,便提筆給監管部門寫了一封信。黑龍江証監局工作人員獲悉情況,立即查找劉奶奶所在營業部,趕往交易大廳,與營業部負責人一起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其講解《辦法》有關規定,打消了她的疑慮。

  《証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是我國証券期貨市場首部投資者保護專項規章。《辦法》發布后,証監會開展制度修訂、人員培訓、宣傳解讀等一系列工作。從7月1日正式實施后的情況看,各經營機構認真落實新要求,系統運行較平穩,各項業務辦理有序。投資者現在到經營機構辦理業務,可以感覺到經營機構的適當性管理已更加規范。

  適當性管理辦法是統領資本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母法”性質的法律文件。這一辦法的問世,標注了近年來資本市場加強頂層設計、夯實投資者保護制度基礎的進展。

  在此之前,証監會著力推動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這一被市場稱為“新國九條”的意見,是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的綱領性文件,明確了中小投資者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體系,從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表決權和分紅權,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加強中小投資者教育等方面對投資者保護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

  証監會還積極推動在《証券法》修訂中強化投資者保護要求,增加投資者保護專章,增加規范現金分紅、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投資者利益損失補償、法律救濟渠道等方面規定﹔增加信息披露的內容、明確信息披露的方式﹔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行為,防止上市公司濫用停牌、復牌損害投資者權益﹔增加証監會投資者教育、處置系統性風險的職責等。

  “大投保”:全鏈條體現投資者保護要求

  投資者保護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如果就事論事,不免“孤掌難鳴”。

  近年來,証監會把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當作監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各項制度安排和監管工作都圍繞和體現著保護投資者權益的目標。有市場人士評價,構建這種“大投保”格局,証監會的所有監管本質上都是投資者保護,証監會負責人就是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的代言人。

  資本市場的重要制度建設已全面嵌入投資者保護要求,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體現在方方面面:

  嚴格股票融資審核,為投資者把好市場“產品關”。依法嚴格審核,嚴把股份發行質量關,防止企業帶病上市,全面審查發行人信息披露,督促發行人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今年1—7月共審核329家企業首發申請,否決43家,否決率為13.07%,遠高於2016年2.21%的水平。

  保護投資者知情權、參與權、回報權等各項合法權益。完善信息披露,讓投資者不再“霧裡看花”。推動上市公司加強與投資者互動交流,建立完善投資者熱線、e互動、互動易等平台,為上市公司信息發布、及時回應輿論關注等提供支持。完善中小投資者投票參與機制,對網絡投票、征集投票權、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票、關聯方回避表決機制等做了具體規定。優化投資者回報機制,鼓勵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等方式加大投資者回報。

  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執法,劃出投資者權益維護的紅線。建成全國証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開通市場誠信信息查詢平台,有效震懾失信行為。完善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特定股東減持、退市等各項制度。修訂《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抑制投機“炒殼”,防范通過“忽悠式”“跟風式”重組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加強稽查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圍繞市場形勢和監管重心,持續做好投資者風險警示教育。開展“投資者保護·明規則、識風險”專項活動。圍繞“遠離內幕交易”“警惕市場操縱”“謹防違規信披”“防范違規經營”四類主題,發布典型案例,生動形象地闡明規則紅線、風險底線,幫助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認清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表現,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重創新:更好保護投資者利益

  北京的張女士與一家証券投資咨詢公司簽署了投顧協議。由於市場波動較大,投資者損失近80萬元。張女士認為該投資咨詢公司沒有及時提醒市場風險,要求賠償。雙方當事人多次協商無果,來到中証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申請調解。最終,機構以撫慰金的形式支付投資者30多萬元。雙方對調解結果均表示認可。

  通過調解方式解決証券期貨糾紛,是近年來資本市場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一個新嘗試。在構建“大投保”格局的同時,資本市場各項投資者專項保護工作也在快馬加鞭,很多頗具創新性的投保舉措密集推出。

  開展持股行權試點。中國証監會設立中証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開展持股行權工作,通過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以普通股東身份行使法律賦予股東的質詢、建議、投票、訴訟等各項權利,示范引導中小股東依法行權維權,督促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截至今年6月底,投服中心已持有全國3122家上市公司股票,累計向225家上市公司發送股東建議函。

  加強投資者權益救濟。通過積極探索先行賠付機制,在司法途徑外,促成違法主體主動承認錯誤,彌補投資者損失,取得了良好效果。開展支持訴訟試點,2016年首次通過投資者服務中心為中小投資者提供免費法律服務,支持投資者提起訴訟。

  妥善處理投資者訴求。開通12386熱線,全國各地投資者可以直接撥打,4年來累計處理近208萬件,答復率97%,和解率平均74%,成為監管部門聯系和服務投資者的主要窗口。証監會還積極推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與証監會聯合建立健全了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民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建設投資者教育基地。以教育基地建設為重點,全面深入開展投資者教育工作。2016年正式命名和授牌13家首批國家級証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今年啟動第二批國家級投教基地申報命名工作。據統計,投教基地成立至今,各基地共舉辦3876場座談會、論壇、培訓等活動,運行效果良好,受到投資者認可。

  推動將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試點。証監會統籌協調,積極推動上海、廣東、四川、寧夏等20余個省、市、自治區開展試點工作,將投資者教育納入中小學、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等各級各類學校的課程設置中,編制中小學普及金融知識教材,培訓了近萬人的師資隊伍,各類課程已覆蓋數百萬人,效果良好。


  《 人民日報 》( 2017年11月17日 10 版)

(責編:馮粒、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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