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118元收130元 原來有10%服務費
2018年09月01日09:25 | 來源:華商網

原標題:用餐118元收130元 原來有10%服務費
李女士和閨蜜去酒樓吃飯,結賬的時候服務員說130元,要小票才發現裡面還有10%的服務費。
8月28日,李女士和閨蜜到西安高新區逛街,中午在海港大酒樓吃飯,兩個人點了鳳爪、蝦餃皇、流沙包、春卷等菜品,當時估算了一下在100元左右。吃完飯買單,服務員告知是130元,李女士一看小票才發現,兩人點了5道菜消費總額118元,還有一項服務費12元,合計130元。李女士覺得收服務費不合理,但客服經理稱“開店都20年了一直在收服務費,每單加收消費金額的10%”。雙方交涉中,服務員說收服務費的規定在菜單裡寫著,李女士當時很生氣也沒有去查看。最終李女士買單走人,隨后她向12315投訴,高新工商局的工作人員聯系了她,希望她郵寄小票復印件,隨后會去調查處理。
昨日中午,華商報記者來到位於科技路與高新二路十字西南角的海港大酒樓,該酒樓屬於西安新紀元國際俱樂部一部分,翻看菜單發現,服務費在菜單最后一頁列著,收費標准所在頁面沒有菜品,不特意尋找很可能忽略。這時,有其他客人買單,服務員也沒有告知需加收10%服務費,客人直接付費離開。
收服務費是否合理?12358價格監管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餐館收費項目屬於市場調節價,需要明碼標價,餐廳應該在菜單上標明菜品的價格,至於收服務費屬於強制性服務,此類問題需要由工商部門處理。
西安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餐館加收多少服務費,目前政府也沒有統一定價。商家有提前告知義務,如果只是在菜單或店內某處使用不醒目的字體標注,不足以引起消費者的注意,在結賬時才告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華商報記者 李婧
(責編:仝宗莉、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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