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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監會:部分上市公司風險內控制度流於形式

2018年11月03日09:44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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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証監會官方微信號“証監會發布”消息,証監會通報了2018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三批案件查辦進展情況。消息指出,相關上市公司出現諸多違法行為的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缺陷、風險內控制度流於形式、高級管理人員未能勤勉盡責。

7月2日,証監會啟動調查2018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三批共9起案件,集中查處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的違法行為。目前,9起案件現場調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1起案件已作出行政處罰,7起案件已進入審理程序。

証監會認為9起案件反映出三個問題: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工作不能正常進行,有的因為控制權之爭導致審計機構難以正常確定,有的因為會計信息可靠性不足導致審計程序難以按時完成,有的公司試圖影響審計意見類型導致相關工作難以推進。

二是伴生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4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報告的背后隱藏著重大事項未披露、大額資金佔用、財務舞弊等其他涉嫌違法行為。

三是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屢次出現問題,5家公司曾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我會立案調查或行政處罰。

証監會表示,出現上述問題的根本原因是相關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缺陷、風險內控制度流於形式、高級管理人員未能勤勉盡責。上市公司不按期披露年度報告的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資本市場“三公”原則,侵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會將堅決依法嚴肅處理。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應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有效維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責編:黃策輿、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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