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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首次公布金融機構評級結果

2018年11月03日09:51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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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記者吳雨)中國人民銀行2日首次公布金融機構評級結果,約10%的銀行機構評級在8級以上,在金融政策支持、業務准入、再貸款授信等方面將受到更為嚴格的約束措施。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后,國際社會普遍提出要加強宏觀審慎管理。我國在構建宏觀審慎相關評估框架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並於2017年12月正式啟動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工作,重點關注金融機構資本管理、資產質量、流動性、關聯性、跨境業務和穩健性等宏觀審慎管理要求。

2018年第一季度,央行完成了對4327家金融機構的首次央行金融機構評級。2日,央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首次公布了金融機構評級結果。

評級結果分為1級至10級,級別越高表示機構的風險越大。評級結果顯示,3969家銀行機構中,評級結果為1級至2級的76家,佔比1.91%﹔3級至7級的3473家,佔比87.5%﹔8級至10級的420家,佔比10.58%,其中235家為農村信用社、109家為村鎮銀行、67家為農村商業銀行。

另外,358家非銀金融機構的評級結果分布在2級至9級,其中包括245家財務公司、25家汽車金融公司、22家消費金融公司、66家金融租賃公司。評級結果為2級至3級的非銀金融機構35家,佔比9.8%﹔4級至6級的236家,佔比65.9%﹔7級至9級的86家,佔比24.1%。

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金融穩定局局長周學東介紹,央行金融機構評級是宏觀審慎管理的重要抓手,評級結果運用於存保差別費率核准、MPA、貨幣政策工具、窗口指導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等方面,實現了對金融機構的“硬約束”。

央行表示,評級結果較差的機構應適用較高費率,並可對其採取補充資本、控制資產增長、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早期糾正措施。對於評級結果為8級(含)以上的金融機構,在金融政策支持、業務准入、再貸款授信等方面採取更為嚴格的約束措施。

(責編:黃策輿、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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