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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錦:治理國資流失不是束縛企業手腳

李 錦
2018年11月07日08:37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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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李 錦:治理國資流失不是束縛企業手腳

國資委印發的《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提出,針對在經營投資中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中央企業經營管理有關人員,形成分級分層追責和責任機制,同時實行重大決策終身問責。

這意味著,國家將推動形成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全覆蓋,強化監督和境內外國資重大損失追責。治理國有資產流失不是給企業加手銬,讓企業不能放手去改革,而是從制度層面規范國企改革。

對於企業而言,改革必然會面臨很多新的挑戰,同時伴隨著風險,在防止國資流失和推進改革之間要注意平衡,應設置一定的容錯機制,給企業改革留出空間,讓企業負責人有更多的信心投入改革,從而注重保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開展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積極性。(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 李 錦)

(責編:楊曦、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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