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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空港漏卸30件行李被罰2萬 迷路的行李去哪兒了?

藺麗爽
2019年01月21日08:54 | 來源: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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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湖南空港漏卸30件行李被罰2萬 迷路的行李去哪兒了?

  湖南空港漏卸30件行李被罰2萬 據統計全球一年有2300萬件行李“出差錯”

  頻頻迷路的航空行李去哪兒了?

  資料圖(圖文無關)。王東明 攝

  上周,民航中南管理局網站公示的行政處罰公告披露,2018年10月7日,韓亞航空OZ321(仁川—長沙)航班飛抵長沙黃花國際機場后,機場搬運人員在卸載行李時漏卸一個集裝箱,導致重達469公斤、共計30件行李仍留在返航的OZ322(長沙-仁川)航班上。因行李漏卸導致返航飛機配載平衡單與實際裝載不符,造成安全隱患,此次負責搬運工作的湖南空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被處罰2萬元。

  可以想象在取行李轉盤處,該航班的旅客苦等無果隻能到機場行李部門去投訴、填單子等待查詢和后續結果。還算幸運的是,這些返航韓國的行李若干天后被送回。如果不是這張曝光的處罰單,OZ321航班丟行李的乘客恐怕很難知道這些行李到底經歷了什麼、問題出在哪裡。

  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OZ321航班漏卸的30件行李,只是全球每年2300萬件出差錯行李中的冰山一角。數據顯示,約有98%的迷路行李在五天內會被送回旅客家中﹔剩余的2%可能因沒有失主的聯系資料,或是行李上地址名牌損毀,延長了回家的路,其中仍有半數會回到失主手中。

  最新數據

  每年2300萬件行李出差錯

  即便是管理再規范、嚴格的機場和航空公司,托運行李丟失的情況也可能會發生,尤其是在需經過長途飛行,又必須轉機轉運的情況下,丟失行李更為常見。

  航空公司服務提供商國際航空電訊集團的一份報告顯示,2007年,每1000名乘客中大約有18件行李出差錯。到2017年,每1000名乘客中出差錯的行李數量已經減少到6件。即便如此,全球范圍內仍有高達2300萬件行李“出錯”。

  另有數據顯示,行李箱送達旅客的成功概率是每千個中有994個能送達,換個角度說,每千個中會有6個行李可能流落機場。有些行李即便是航空公司也無法找回,21天后會被確認丟失,失主再找回的概率就隻有1/3000了。

  典型案例

  轉機最容易丟行李

  坐飛機丟行李的概率比想象的大,丟行李概率最大的情況非轉機莫屬。

  據香港媒體報道,2018年7月8日,演藝明星方中信就遭遇到了在轉機時丟失行李的狀況。他在社交網站發文控訴,他飛到馬耳他再飛意大利,准備與妻子和女兒相聚。結果到目的地后發現行李未同步到達。

  此前,藝人文詠珊也曾發文稱從芬蘭轉機去聖彼得堡時發現行李丟失,其中包括所有的御寒衣物和生活用品,給旅行造成極大不便。

  即便不轉機也可能發生行李丟失。在托運行李差錯率方面,阿拉斯加航空公司的數據好於美國的其他航企。該公司還聲稱,是美國第一家保証行李會在乘客到達后20分鐘以內到達的航企。如果做不到,它會賠償受影響的旅客價值35美元的機上購物券或2500英裡的旅程累積。

  然而,最“烏龍”的事情發生了,這家航空公司的CEO拉德·蒂爾登對媒體承認,在乘坐自家航班去出席華盛頓特區的一次行業峰會的途中,托運的行李被弄丟了,這個行李第二天才送還給他。蒂爾登還透露,25年前,在他還不是CEO的時候,這家航空公司就弄丟過他的行李。

  系統改進

  2020年航空行李將配追蹤芯片

  記者了解到,北京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安裝了最先進的無線射頻身份識別系統,隻要將行李放在安裝有識別系統的小車上,它將會自動識別行李,對行李進行跟蹤和監控。目前行李車間已經安裝了200多個攝像頭,基本覆蓋了所有盲區,最大限度杜絕行李丟失或者拿錯的情況。

  此外,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行李部負責人最新表示,從2020年初開始,將在行李中廣泛配備可通過無線電波讀取的RFID芯片,以減少航空公司因乘客行李丟失造成的損失。

  目前,多數航空運輸的行李都是被貼上帶條形碼的粘合標簽,上面標有航班號和目的地機場等信息,這種行李標簽的缺點是易損壞。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估計,使用RFID標簽,7年內可以節省開支38億美元。

  解決方案

  遭遇“花式”丟行李后怎麼辦

  如果抵達目的地后,發現找不到托運的行李,怎麼辦?根據航空公司的“終站賠償法則”,多次轉機的旅客,由搭乘終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乘客行李出現問題應立即到終點站機場的行李查詢台咨詢及申報。如果旅客抵達國外機場發現問題,也可直接找你所乘搭的航空公司在當地機場的櫃台,找工作人員申訴。如果查明行李並未丟失,可要求航空公司支付一些購買換洗衣服、漱洗用品等急需用品的現金,或者在指定的限額內自行購買一些生活急需用品,然后憑發票報銷,這筆費用在行李找到后不必退還。

  如果確定行李找不到,那麼就要和航空公司交涉賠償了。

  (1)國內航班:賠償金額應低於100元人民幣�公斤。如行李價值不足100元人民幣�公斤,則根據行李的實際價值賠償。

  (2)國際航班:一般根據《華沙公約》或《蒙特利爾公約》,不再按照重量計算損失。符合《華沙公約》標准的航班,托運行李的最高賠償額為每公斤17 SDR(SDR即特別提款權,1 SDR的價值約為1.37美元),非托運行李的賠償限額為332 SDR﹔符合《蒙特利爾公約》標准的航班,不分托運行李或是非托運行李,每名旅客以1000特別提款權(約1350美元)為限。比如,法國航空公司、荷蘭航空公司都是依照《蒙特利爾公約》進行賠付。

  本組

(責編:仝宗莉、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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