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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隱痛”待解 法定福利:看上去很美

2019年02月01日08:30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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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帶薪休假“隱痛”待解 法定福利:看上去很美

  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9-2020年)》,通知涉及住房、健康、出行等方面內容,但引起網民劃重點的則是鼓勵錯峰休假和彈性作息,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短假”政策措施。

  帶薪休假再次引發公眾熱議,該制度有沒有具體實施細則?如何才能保障文件裡的福利落實到位?熱議背后,既是人們對休假政策探索的熱切期盼,也藏著帶薪休假推行數年來,人們曾經遭遇的“隱痛”。

  “2.5天短假”,真的能實現嗎

  對於這一“猛料”,公眾並不陌生。早在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便提出了帶薪休假、錯峰休假、“2.5天小短假”,但三年過去,卻鮮見地方有實質性的動作。

  當地民眾十分期待這個小短假。在石家庄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王晶說,自己是個二孩媽媽,可以利用多出來的半天假,回家陪陪家人。“當然,也更有時間組織郊游,肯定能帶動消費啊,實現政府出台舉措的目的。”她說。

  在新浪微博話題討論區以“河北有望迎來2.5天小短假”命名的話題下,閱讀討論量已破1.1億。部分網友發表評論表示支持,“能多休息就是好事”“支持,增加工作效率”“期待期待”“更想回河北了”“好事,希望能實現並堅持下去”。

  但也有部分網民擔憂好政策很難落地。網民熱議的一大焦點便是新規的限定語:鼓勵和有條件,有網民說:鼓勵以及有條件的地區,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不休也沒毛病, “有條件”的單位可以休,“沒條件”不強迫?

  在河北省提出的方案中,“‘2.5天小短假’政策措施” 牽頭單位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是省文化和旅游廳,記者採訪相關單位得到的消息是尚未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但已督促有條件的地區研究制定辦法。一位處級干部表示,如果能落實“2.5天小短假”保障職工休假權益、刺激消費必然會有益。但對於“白加黑”“5+2”已成為生活常態的他來說,隻能“心向往之”。

  法定福利:看上去很美

  很多網民對2.5天小短假不抱希望,是因為自己法定的年假都難以享受。早在2008年,《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出台實施,規定了具體的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但這一制度並未得到很好的落實。有受訪者表示,越規范的單位和企業就更容易落地執行休假制度,這些單位不僅能夠輕鬆落實2.5天小短假,年假、探親假都不是問題。但多數單位的職工,法定的假期福利很難得到保障。

  “放假的福利對我來說很奢侈啊。”石家庄市民胡先生在某民營培訓機構當英語培訓老師,他說私營單位會以工作量、業績和工作時間為績效發放工資,平時周末基本不休息,但是會有一定的加班補貼。

  不少受訪者坦言,單位沒有說不讓你休,但你卻不敢休、不能休、不好意思休。

  “年假是可以休了,但什麼時候休,我說了不算。”中部某省份的多名公務員告訴記者,2018年該省一些地市規定,黨政機關干部休假須集中在8月休完,“想出門旅游,撞了暑期高峰,哪裡都熱,哪裡都擠。”

  除了固定時間,另一種尷尬的情形是“不好意思提”。“領導都沒有休,總覺得開不了口,領導就算同意了,內心可能有不同想法。”一些職工在受訪時這樣說道。

  也有一些職工“舍不得”休假。西部某省區工資待遇較低,提出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很多人想到休假了這筆補貼就丟了,干脆就不休了。

  還有一種困境是:假是休了,但無數個電話和微信派活,無處可逃。有受訪者表示,現在的崗位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規定給你的任務隻有你能完成,所以即便看似休假,但屬於你的活還得照干。

  落實休假:隱形門檻該破了

  記者調查發現,不僅年假落實難,探親假更是“看起來很美”。

  在北京工作的未婚90后小涵(化名)是甘肅人。因為工作忙碌,她平時能回家的時間少之又少,小涵很希望能有假期回家探望父母,“公休假很難買到票,除了往返時間,團聚時間也非常短”。但在現實中,工作兩年的小涵沒有休過探親假,在她眼裡,這幾乎成了一種“潛規則”。“有同事申請過探親假,但單位說‘大家都不休的,單位沒這個傳統’,就不了了之了。”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要求,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但因目前交通條件發達,大部分異地工作的職工隻要願意支付成本,可以實現公休假期內往返,所以一些單位以此拒絕批准探親假。這讓探親假的“隱形門檻”大大提高。

  然而,不少受訪者反映,在公休假匆忙回家探親,和享受探親假的意義是不同的。因為公休假期買票難、買票貴等現實原因,導致探親成本高昂,且與探親假相比,時間大大地縮短。

  “不會休息就不會工作”,適當的休息,可讓人有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這本是一項法定的福利,卻因各種隱形的條件、門檻和 “共識”,導致其成為“紙上談兵”。

  採訪中,一些職工建議加大執法監督和處罰力度。在呼和浩特市做環境工程的趙偉說,現實中幾乎沒見到哪家單位沒有落實帶薪休假制度被處罰的新聞。他認為,要讓帶薪休假真正落實,也要考慮在文件中做出具體的實施辦法,並進行一些硬性規定,相關部門更要跟進巡查監督。

  強化監督讓帶薪休假政策在一些地區得到了較好的落地。以湖南常德安鄉縣為例,該縣在2017年下發文件,明確“強制休假”,即任何單位、領導、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應休工作人員休假,且縣人社局對各單位年休假執行情況進行專門考核,每年年底對此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強制休假納入全縣績效考核。

  此外,該縣還出台規定確保2.5天周末休假制度試點落實。規定要求,每名工作人員每個月必須享受一次2.5天周末休假,每個單位每周必須安排在崗人員的四分之一享受2.5天周末休假。同時,要做好休假前的工作交接,避免中斷和貽誤工作。

  中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斌表示,現在已經有些省區提出領導干部帶頭休假,一些地方出台文件強化落實,這都是好的信號,隨著休假氛圍的濃厚、監督制度的完善以及智能化的推進,生產力越來越被解放,未來假期會更多,相對來說,有理由期待帶薪休假能得到更好地落實。

(責編:楊曦、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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