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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一些地區叫停水產養殖出現"一刀切"等偏差

2019年02月15日14:33 |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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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15日電 (朱江)今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介紹《關於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針對記者提到“近兩年,出於保護環境等目的,有一些地區叫停了水產養殖,拆除了網箱網圍。請問,農業農村部對這一現象怎麼看?”於康震表示,在水產養殖業發展的過程中堅持“生態優先”是農業農村部一貫的原則,也是農業農村部義不容辭的責任。正在編制的養殖水域灘涂規劃也明確,禁養區要劃定,該禁的一定要禁住,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不能開展水產養殖。

於康震強調,農業農村部發現一些地方在處理水產養殖業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的時候出現了偏差。比如搞“一刀切”,一禁了之、一拆了之,一律拆除、一律禁養,這種簡單粗暴的做法農業農村部是不贊成的。

於康震最后指出,對於這類問題,近日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裡也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不該禁的不能禁,要科學劃定禁養區。2016年農業農村部印發的《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工作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堅決防止全區域、全流域、全海域的“一刀切”,盲目擴大禁養范圍。

二是該禁的要堅決禁,但要給予合理補償。對於法律法規明確禁養的區域,養殖設施要堅決拆除﹔對在全民所有水域未依法取得養殖証的,養殖設施也要依法拆除。同時,要考慮養殖戶的合法權益,要依法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三是支持養殖戶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現階段水產養殖造成的環境問題是長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問題的解決同樣也需要一定的時間,要給予一定的過渡期,不可能一蹴而就,急功近利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行的。要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引導養殖戶提高健康養殖水平,提升養殖尾水處理能力,實現生產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四是落實養殖者權益保護制度。要穩定集體所有養殖水域灘涂承包經營關系,依法確定承包期﹔完善水產養殖許可制度,依法核發養殖証。核發養殖証要做到應發盡發、限期發放,絕不能把該發的養殖証鎖在政府的抽屜裡。對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產養殖,要依法給予補償,並妥善安置養殖漁民的生產生活。

(責編: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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