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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直銷市場須完善法律監管

2019年02月18日08:05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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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規范直銷市場須完善法律監管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日前表示,針對直銷行業有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商務部已經暫停辦理直銷相關的審批、備案等事項,正積極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保健市場整治工作,將全面梳理排查全國直銷行業情況。商務部將推動完善直銷相關的法規制度,與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嚴格規范市場准入,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直銷行業監管體制,建立直銷企業和主要從業人員信用“黑名單”制度,加大違法失信的成本,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近年來,一些直銷產品出現的亂象不斷見諸報端,其帶來的社會危害有目共睹。有網民建議,直銷行業關乎國家和公眾的利益,亟須完善法律法規,提升監管水平。

  有媒體報道稱,部分直銷行為變成了“拉人頭”,商品銷售變成了“老鼠會”。為減少銷售環節、降低銷售成本而出現的直銷模式,如今正逐漸變了味。

  網民“沈陽旅行家”表示,一些直銷模式根本不是以優質產品和客戶體驗為前提,這必然產生欺騙、忽悠、不擇手段。有一些本質上甚至就是傳銷。

  網民“十裡八村的年青姑姑”說:“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感覺直銷公司就沒給我留下什麼好的印象,不是虛假宣傳,就是與欺騙錢財聯系一起,讓我不敢再相信,從內心讓人厭煩,如傳銷一般讓人憎恨。”

  據了解,界定直銷和傳銷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我國在2005年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兩個條例。盡管我國商務部早就啟動了相關法律的起草程序,但至今尚未出台。

  “直銷與傳銷管理目前依據的兩個條例,是有一定時代性的。反映到具體管理中,就是直銷管理與國際接軌,傳銷問題仍然按照老辦法,主要由工商部門管理。”網民“宋金波”說。

  “宋金波”還認為,從以往經驗看,短期式執法終究不能代替長期的法治常態建設,也不能代替更現實的監管體系優化。(記者 曾德金 整理)

(責編: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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