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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租用執業藥師証:整治藥師“挂証”亂象

潘鐸印
2019年04月08日08:2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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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藥店租用執業藥師証:整治藥師“挂証”亂象

  整治藥師“挂証”亂象(建議)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據有關規定,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所有零售藥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必須有執業藥師指導用藥,處方審核崗位的職責不得由其他崗位人員代為履行。然而現實中,一些藥店租用執業藥師証、藥師“挂証”不在崗的現象依然存在。

  藥店“租証”“挂証”等現象,與執業藥師供不應求有很大關系,全國執業藥師的缺口較大。“挂証”藥品零售企業、中介機構與持証人員,在利益驅動下各取所需,加劇了“人証分離”亂象滋生蔓延。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該加大對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挂証”行為的整治力度,嚴格查處騙取、轉讓、借用、偽造執業藥師資格証的個人和企業。同時,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執業藥師“挂証”黑名單,讓不良執業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山東青島市 潘鐸印

  《 人民日報 》( 2019年04月08日 07 版)

(責編:趙爽、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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