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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保險中介渠道 保費達3.37萬億元

蘇向杲
2019年04月29日08:23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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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去年保險中介渠道 保費達3.37萬億元

日前,中國銀保監會中介監管部副巡視員施強在“2019中國保險中介發展高峰論壇暨第二屆於家堡論壇”上,系統回答了保險中介監管的政策走向。

施強表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保險中介集團公司5家,全國性保險代理公司240家,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1550家,保險經紀公司499家,已備案保險公估公司353家,個人保險代理人871萬人,保險兼業代理機構3.2萬家,代理網點22萬余家。2018年,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收入3.37萬億元,佔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7.4%。近5年保險中介渠道保費佔比始終在80%以上,是保險銷售的重要渠道。

施強提到,當前保險中介監管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點面結合,持續推進風險攻堅戰。切實提高防控意識和能力,嚴防嚴查違法涉資風險和非法保險中介活動,鞏固風險防范攻堅成效。2月初,銀保監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堅決杜絕保險機構及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通知》,重點防控變相從事非法集資、傳銷、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等各類違法涉資活動。4月初,下發了《關於印發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聚焦保險中介市場較為突出和影響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違法違規問題,堅決打擊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行為,妥善處置第三方網絡平台非法經營的潛在風險。

二是追本溯源,強化保險公司中介渠道監管。1月底,銀保監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管理的通知》,明確了五大內控要求、九大嚴格把關、九個“不得”,業界對此反響積極。通過強化對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務條線的監管,切實壓實險企一把手責任,倒逼保險公司加強內部管控力度,加強對中介渠道相關機構和從業人員監管的主體責任,進一步筑牢防范中介市場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嚴肅查處保險公司利用中介渠道違法違規活動以及保險公司渠道管理失職失責的行為。

三是綜合施策,瞄准關鍵環節加強監管。以銀行類機構為突破口,強化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規范經營。起草《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並廣泛征求意見,健全銀行兼業代理保險業務的規則和標准,綜合治理銷售誤導、暗中支付手續費等突出問題。啟動車商類、互聯網科技類、公用事業類等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辦法的制定。以第三方平台為切入點,加強互聯網渠道保險業務活動監管。明確第三方網絡平台隻能進行保險產品展示說明、網頁鏈接等銷售輔助和技術支持服務,不得開展保險產品比價咨詢和資金劃轉,如果涉足保險中介業務,必須持牌經營。以從業人員清核為抓手,加強對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的管理。2月底,陸續下發《關於開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關於開展保險公司銷售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摸清從業人員隊伍現狀,規范執業登記管理。

四是改革創新,促進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加強市場准入管理,下放區域性中介機構審批事權,進一步統一審批標准,規范審批流程。繼續推動保險公估機構備案制順利過渡。研究出台舉措,規范保險中介機構股權變更行為。引導營銷體制變革,探索建立保險營銷管理水平評估指標體系,壓實保險公司管控責任﹔出台專屬獨立保險代理人制度,支持更多市場主體試點。加強治理內控監管,研究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治理指引和內控標准,引導形成一批治理健全、管理規范、發展穩健的龍頭型公司。支持市場自主創新,支持保險中介機構切合國家健康、養老、醫療等產業政策,創新保險機制和保險產品,有效服務民生和實體經濟。促進行業對外開放,落實對外開放政策,做好外資保險中介准入工作。借鑒歐盟出台《保險銷售指令》經驗,立足全渠道管理,研究我國保險業銷售指引制訂工作,引導保險中介從銷售為主轉向服務為重。

五是多措並舉,補齊加強制度機制短板。抓緊完備制度體系,加強保險中介立法研究,出台《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制定保險中介行政許可、備案及報告事項辦法,制定互聯網保險中介業務管理制度,修訂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分類監管辦法,扎緊扎密制度籠子。持續推進信息化建設,推動新版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上線,不斷完善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非現場監管、風險預警、態勢推演、綜合分析等方面功能,組織開展保險中介市場定期運行分析。加強行業組織建設,與民政部門保持溝通,繼續推進中國保險中介行業協會籌建工作。加強對各級地方協會的指導工作。

(責編:蔣琪、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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