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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墜亡平台擔責,追逐“毒流量”該歇了

2019年05月24日08:25 |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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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紅墜亡平台擔責,追逐“毒流量”該歇了

  據5月22日《北京青年報》報道,“國內極限第一人”吳永寧攀爬高樓墜亡后,其母何某認為花椒直播對用戶發布的高度危險性視頻沒有盡到合理的審查和監管義務,訴至法院。5月21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花椒直播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網絡侵權責任,賠償何某損失3萬元。

  吳永寧為拍攝攀爬高樓視頻不幸墜亡,主要責任當然在吳永寧本人。作為成年人,他理應預測到攀爬高樓存在的危險,特別是一邊攀爬高樓一邊拍攝短視頻,難度更高,發生意外的概率也更大。

  某種角度上說,這份判決是對眼下互聯網世界非常流行和受追捧的“毒流量”的當頭棒喝。這實際上是以司法判決形式警告乃至倒逼直播平台、短視頻平台盡到對主播、用戶安全的保障義務,不能再誘導、支持用戶或主播為了追逐流量,不顧人身安全,拍攝各類高度危險性視頻。

  時下,一些人為了出名、成網紅、名利雙收,拍攝的短視頻和直播內容不是攀爬高樓,就是跳水、生吃東西,甚至車停高速公路、在地鐵車廂裡高喊“臥倒”制造慌亂等。這類視頻的大量存在,直接原因當然是內容本身有噱頭,能夠吸引眼球,能讓主播快速“揚名立萬”。但不容忽視的一點是,相關平台為了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為了增強用戶黏性,有意無意地推崇這種高度危險性短視頻。

  一些平台不僅利用算法向用戶推薦這些短視頻和直播,而且為拍攝這些視頻的主播、創作者提供豐厚的報酬,幫助他們成名。這種做法實質上是在誘導、鼓勵網絡主播、短視頻創作者,繼續積極拍攝、創作相關內容。這有悖基本的道義和良知。從這個角度說,在吳永寧攀爬高樓墜亡事件中,相關平台不但不無辜,反而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直播平台、短視頻平台追逐和吹捧的“毒流量”是名副其實的“帶血的饅頭”,不僅不適合推薦,而且應該下線。這既需要相關案例的“以儆效尤”,又需要從法律源頭上予以規范,切實提高相關平台推薦“毒流量”的違法成本。

(責編:蔣琪、付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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