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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推進債轉股市場化法治化 增加民企比重

2019年06月06日08:40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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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6月6日電(記者李楠樺)“經過多方面探索努力,債轉股工作已經形成了市場化法治化的推進機制,取得了積極成效,接下來要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在穩增長、防風險、促改革中發揮更大作用。”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5日舉行的國新辦例行吹風會上介紹。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4月末,債轉股簽約金額已經達到2.3萬億元,投放落地9095億元。已有106家企業、367個項目實施債轉股。實施債轉股的行業和區域覆蓋面不斷擴大,涉及鋼鐵、有色、煤炭、電力、交通運輸等26個行業。

  連維良強調,本輪轉股對象企業、轉股債權、轉股價格和條件、資金籌集、股權管理和退出等都是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確定的,政府不拉名單不搞拉郎配,政府的作用是為市場主體創造適宜的政策環境。未來將支持實施機構選擇更多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開展債轉股。

  債轉股規模大幅上升

  企業杠杆率持續下降

  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去杠杆”政策持續推進,作為妥善化解存量風險,有效控制增量風險,切實降低杠杆率的重要手段,債轉股被寄予了厚望。

  連維良表示,隨著各項工作的逐步深入,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工作在穩增長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企業杠杆率持續下降。

  據統計,截至2018年末,我國總體杠杆率為249.4%,比2017年末降低1.5個百分點。2018年末,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64.7%,較2017年末下降1個百分點。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推進債轉股市場化法治化,2018年7月,央行定向降准釋放5千億資金。定向降准后的實際成效如何?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負責人黃曉龍給出了答案。據介紹,央行決定定向降准后,商業銀行積極響應,無論是債轉股的規模,促進企業公司治理抑或是帶動社會資金都體現良好勢頭。

  黃曉龍指出,具體從以下五方面體現:一是定向降准后,債轉股規模大幅提升,新增5080億元。

  二是定向降准后,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帶動作用明顯。

  三是定向降准后,幫助民營企業緩解融資難問題上,力度進一步加大。

  四是定向降准后,商業銀行對參與債轉股企業公司治理起積極作用。

  五是社會資金參與市場化債轉股的積極性提升,銀行系債轉股實施機構通過設立私募基金子公司、與產業基金和地方政府合作等方式,積極拓展募資渠道。

  以市場化法制化防范風險

  兼顧企業紓困與銀行化險

  債轉股對象企業一般存在一定的財務風險,因此銀行和實施機構在參與債轉股時也面臨一些風險。如何防范此類風險成為監管部門的關注重點。

  銀保監會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負責人劉志清指出,作為監管部門,在政策設計和實施中始終高度重視金融風險的防范化解工作。

  他認為,防范化解債轉股潛在風險應具體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嚴格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二是明確債轉股對象﹔三是堅持風險隔離,嚴防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四是注重標本兼治,防范道德風險﹔五是持續加強風險分析和監測。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蔡浩向人民網記者具體指出,銀行在參與債轉股的同時,第一應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在銀行和具體實施機構間建立防火牆,避免風險向銀行傳導。第二要建立合理收債和定價機制,可在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評估下,採取協議、公開競價等方式為債權定價,通過淨值或參考二級市場報價的方式對轉股價格進行定價,以規避道德風險、市場風險和利益輸送問題。

  “總的來說,市場化債轉股緩釋了企業風險,也保全了銀行資產質量,實現了企業紓困與銀行化險的雙贏。” 劉志清如是說。

  24個民企債轉股項目落地

  將帶動更多民企開展債轉股

  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在減少企業負債、降低財務成本的同時,有利於增強企業資本實力,推動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多位監管層人士表示,支持實施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可以選擇更多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開展債轉股。

  據連維良介紹,下一步肯定會增加民營企業債轉股的比重。民營企業參與債轉股有兩個層面,一方面,民營企業本身債轉股。另外一方面,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債轉股。

  他透露,目前已有24個民營企業自身債轉股項目落地,其中不乏成功案例。如遠興能源、南京鋼鐵等民營企業通過債轉股減輕了企業短期的償債壓力,完善了治理結構,使企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債轉股也有許多成功的案例,例如沙鋼、德龍鋼鐵等。“他們分別控股了重整之后的東北特鋼和渤海鋼鐵。”

(責編:栗翹楚、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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