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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小微企業 中央財政再發20億“紅包”

2019年07月30日08:15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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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輸血小微企業 中央財政再發20億“紅包”

  穩增長、穩就業,關鍵在於穩定企業信心。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為企業減負的同時,如何破解企業融資難題,同樣成為政策發力點之一。2018年以來,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研究部署相關政策措施,多部門和各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舉措。為落實國常會部署,7月29日,財政部聯合科技部、工信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開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中央財政給予每年20億元的獎勵資金支持,以期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小助微”。

  每年20億

  一個多月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定下的“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有了落地方案。7月29日,財政部金融司網站發布《關於開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0億元資金,對東、中、西部地區每個試點城市分別獎勵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支持試點城市落實好中央減稅降費政策,著力改善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

  試點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支持60個試點城市,即三年內可支持180個城市,基本覆蓋半數地級市,有望發揮較強的帶動效應。

  根據《通知》,獎勵資金可用於試點城市金融機構的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或代償,或用於試點城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補充。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實際上就是要解決小微企業目前在金融方面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等問題。為了滿足小微企業個性化、差異化融資需求,所以要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來支持和提升對小微民企的綜合服務能力。”

  不過,有企業研究相關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中央財政每年撥出20億元,更大的意義在於表明政府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實際效果有待評估。

  同時,《通知》也強調,試點工作堅持地方為主、中央引導,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資金支持,鼓勵試點城市結合實際先行先試,引導金融資源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同時鼓勵有條件的省份適當安排資金比照開展省內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提到,地方政府發揮主體作用,有待於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等政策,以使政策更有針對性。

  完善擔保機制

  實際上,近年來國家層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今年兩會結束后,至少3次國常會聚焦企業融資問題。不過,國家審計署此前報告指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尚未得到根本緩解。截至2019年3月底,抽查的18家銀行民營企業貸款中信用貸款僅佔18.36%(低於平均水平21個百分點),且抵質押時銀行大多偏好房產等“硬”資產,專利權等“輕”資產受限較大。

  宋清輝表示,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在於企業的信用缺乏,未來亟須通過“中間人”來解決小微企業信用缺失問題。

  一定程度上,政策性擔保機構在發揮著“中間人”的作用。小微企業經營風險和信貸風險相對大中型企業偏高,商業銀行獲得的收益較難完全覆蓋風險,需要政策性擔保機構提供支持。

  但是,根據6月24日央行發布的《中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報告(2018)》,雖然目前我國已有相當數量的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但受制於體制機制障礙,實際擔保效果尚未有效發揮。

  例如,目前多數政府性擔保公司的擔保放大倍數偏低(2倍以下),部分擔保機構存在資本金不到位和“擔而不償”等問題,沒有真正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杆作用。同時,部分政策性擔保機構存在偏離擔保主業、聚焦支小支農力度不夠、擔保費率偏高等現象,偏離了支持小微企業的定位。

  對此,國常會也曾特別指出:要實施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降低再擔保費率,引導擔保收費標准進一步降低。

  而《通知》也明確,試點城市應注重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和政策聯動,特別是與中央財政已出台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等政策形成互補和合力。

  具體來說,《通知》要求,省級財政部門聯合金融監管局、科技、工信、人民銀行、銀保監等部門對試點城市工作開展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建立相關績效指標動態監測體系。

  根據《通知》所附文件,績效評價指標包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同比增量、增速,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性擔保在保余額、在保戶數等。按照計算公式,上述指標的實際考核值達到或超過目標值,所得分數才更高。如果績效評價或抽評結果分值低於70分的試點城市,取消試點資格,追回全部獎勵資金。

  市場化

  最新數據顯示,2019年二季度末, 普惠小微貸款余額10.71萬億元,同比增長22.5%,增速比上季末高3.4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1.22萬億元,同比多增6478億元。

  前述企業研究人士認為,目前通過行政力量推動的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緩解作用,但還需要進一步放開對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金融系統的管理,引入市場化機制。

  “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最根本還是要回到市場化軌道上去,否則企業融資問題依然難解。” 宋清輝也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

  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此前表示,國內外經驗研究表明,專業性小型銀行等“草根”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的金融共生性更強,即這些“草根”銀行憑借對當地小微企業獨有的信息優勢,能夠有效控制貸款風險,小微企業貸款佔比會高於大中型銀行。

  由此,王青建議,可鼓勵部分民間金融機構向專業化小型銀行轉變,如可以發起或者參與建立小型村鎮銀行,定向服務本地小微企業。隨著更多專業化金融機構參與市場競爭,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市場內生動力就會顯著加強。

  前述《報告》也提到,要推動商業銀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國有大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在基層落地,增加小微金融基層網點數量,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覆蓋面。同時,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規范可持續發展,更好發揮民間融資在小微企業融資體系中的補充作用。

(責編:楊曦、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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