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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分兩批試點布局50個產教融合城市

記者 孫韶華 北京報道
2019年10月11日08:36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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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發改委:分兩批試點布局50個產教融合城市

  日前,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門印發《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試點布局50個左右產教融合型城市,在試點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內打造一批區域特色鮮明的產教融合型行業,在全國建設培育1萬家以上的產教融合型企業,建立產教融合型企業制度和組合式激勵政策體系。

  《實施方案》提出,要充分發揮城市承載、行業聚合、企業主體作用,重點在完善發展規劃和資源布局、推進人才培養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創新重大平台載體建設、探索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先行先試。有條件的地方要以新發展理念規劃建設產教融合園區。健全以企業為重要主導、高校為重要支撐、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中心任務的高等教育產教融合創新機制。

  《實施方案》明確,要落實組合投融資和財政等政策激勵。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試點城市自主規劃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優先布局建設產教融合創新平台。強化產業和教育政策牽引,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在崗職工以工學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職業教育,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校企共招、聯合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探索建立體現產教融合發展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支持高職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等各類院校積極服務、深度融入區域和產業發展,推進產教融合創新。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統籌產教融合型城市、行業、企業等3類試點對象,就是要發揮城市承載、行業聚合、企業主體作用,建立城市為節點、行業為支點、企業為重點的改革新路徑新機制。

  其中,建設產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構建產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盤”。在試點數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須具備一定數量,佔有一定比例,體現一定代表性。為平衡試點城市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國家擬分兩批選擇50個城市開展試點。原則上每個試點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選擇3-5個行業開展試點,推動行業組織、產業政策更好融入產教融合改革,為地方產業發展提供精准助力。此外,初步考慮力爭每個試點城市建設培育100家左右產教融合型企業(東中西部可結合實際有所區別),帶動其他地區建設培育5000家以上企業。

(責編:楊曦、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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