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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信貸,消費者頭頂的“緊箍咒”

2019年10月15日08:26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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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要提供簡單的個人信息,就能通過電商平台獲得一筆透支額度,這種小額度信貸產品,深受時下年輕消費者的歡迎。在網絡購物和移動支付滿足絕大多數消費場景的當下,當月用信貸消費,次月再使用現金歸還,甚至還有分期還款方式。

  表面上看,這種信貸和傳統的信用卡信貸沒有明顯差別——都有一定的免息期,都提供分期還款的方案。然而,依附於電子商務的信貸,其覆蓋的范圍和深度明顯更大,小到生活繳費、外賣、便利店消費,大到手機、相機等昂貴的數碼設備,都可以實現。省去了實體化的刷卡環節,擴大了信貸消費的范疇,讓用戶真正享受“零門檻”的信用生活。

  難免有人擔憂:信貸消費仿佛是“寅吃卯糧”,會讓年輕人消費失去節制,增加不必要的浪費。而且,“出來混總是要還的”,通常最多一個月左右的免息期並不算長,與這種信貸對應的不過是下個月還沒有發放的工資而已。

  這些憂慮都有道理。但是,不能忽略這樣的一個大前提:隨著電子商務的盛行,傳統的消費方式勢必遭受沖擊。利用信用工具和杠杆,更好地改善生活,滿足個人願望,本來就是現代消費經濟的發展趨勢之一。

  實際上,對大多數信貸消費的用戶而言,透支消費並不等於缺乏使用現金的消費能力。很多人在使用消費信貸工具支付的同時,都默默地在個人的銀行賬戶上留下了一筆相應的“准備金”。免息消費的特性,讓年輕消費者獲得提前體驗的快感,同時,將相應的現金存在個人賬戶上,還能利用時間差獲得一筆小小的理財收入。因此,精明的消費者自然而然地把這種信貸視為默認支付方式。

  在信用消費時代,每個消費者都應該樹立這樣的理念:信用才是一個人最寶貴的資產。縱使一時囊中羞澀,隻要收入的預期不變,擁有償還的能力,一個人就擁有相應的信用。

  19世紀英國經濟學家約翰·穆勒在其《政治經濟學原理》中指出,信用不是生產力,而是一種“購買力”。他認為,信用能替代貨幣——“有信用的人,能使用信用購買貨物,他因此創造了貨物的需求。”后來,更有經濟學家指出,貨幣本質上也是一種由政府主權支撐的信用。信用雖然看不見摸不著,其意義和價值不容低估。

  因此,信貸生活並不是“空手套白狼”,而是以信用預支為代價的。有理性的消費者,也從來不會幻想消費信貸工具就是“無償”的,商家允許這種消費方式就非“仁慈”的,因為付出的信用,就是財產的代名詞。

  對於無法脫離電子商務生活的年輕一代消費者來說,樹立信用意識,是他們財富觀念不可繞過的環節。如今,很多年輕消費者不再是“月光族”,而是“負債族”,這讓他們真切地感受到信用的約束力,也讓各類消費信貸工具變得愈加沉重。

  這並不是說,消費信貸工具就是完全不可取的,其實,消費者頭上那頂無形的“緊箍咒”,能夠讓人們更謹慎地、更理性地做出消費決策。在普遍使用現金消費的年代,盡管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服務沒有這種心理負擔,但消費決策往往存在某種被動性——必須積攢到相應的資金才能購買。現如今,消費與收入在個人財富生活中獲得了相似的權重,消費主動性的增強,既延伸了消費的意義,也增加了消費的價值。

  現實中,一些消費者因為缺乏信用意識,沒有養成現代財富觀念,導致個人信用崩塌,本人不得不承受巨大的代價。不過,除了批評相關的消費者,也要警惕一些商家埋下的“陷阱”。比如,消費信貸工具的本意是支持消費,而不是向借貸者提供直接的貸款。如果商家有意無意地開口子,讓借貸者以名義上的消費借貸獲得資金,並將資金消耗在缺乏制約的領域,就會讓信用消費脫離應有的軌道。

  盡管正規消費信貸工具的分期利息相對較低,但並不意味著分期服務都是免費的。年輕消費者月收入較低,使用分期方式歸還借款可以理解。然而,一旦分期歸還的金額超過了個人未來的收入,消費者同樣可能遭到信用的反噬。在現代財富生活中,誘惑越大,風險也越大,每一個人都要樹立誘惑與風險相對應的意識。(王鐘的)

(責編:栗翹楚、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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