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消費稅立法將有效發揮經濟調節作用

李旭紅
2019年12月10日08:36 | 來源:經濟參考報
小字號
原標題:消費稅立法將有效發揮經濟調節作用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基於2020年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目標定位,我國近期統籌落實多項稅收立法工作。在此重要時點推動消費稅立法,有利於完善消費稅法律制度,構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消費稅政策體系,也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更好地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我國自1994年1月1日開征消費稅以來,依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稅收政策目標,對相關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基本形成要素合理、框架成熟、運行平穩的消費稅制度體系,立法條件已然成熟。《征求意見稿》延續現行的消費稅政策框架,並將前期已落實的改革內容升格為法律。此舉一方面通過立法規范了消費稅政策體系,增強了消費稅政策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踐行稅收法定原則,有力推動了2020年稅收法治化建設目標的實現。

  推動消費稅立法是充分發揮稅收調節作用的制度保障。消費稅以特定消費品和特定消費行為作為征稅對象,包括煙、酒、成品油、小汽車等15個稅目,與居民消費關系密切。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發揮消費稅對經濟的調節作用,有助於引導合理生產消費行為,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發展方式轉變、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征求意見稿》對消費稅納稅人范圍表述進行了統一,對稅率稅目表進行了補充完善,規范和整合了前期已經實施的政策調整。以立法的方式鞏固前期改革成果,能夠提升相關消費稅政策的權威性,使之更好地發揮稅收的經濟調節作用。

  推動消費稅立法為健全地方稅體系提供有力支撐。減稅降費背景下地方財政可持續性問題值得重視,日前國務院發布《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國發〔2019〕21號),提出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這體現出培育地方消費環節稅源的導向。消費稅是我國重要的稅收來源,數據顯示,2019年1-10月國內消費稅總額12120億元,同比增長18.7%,佔全國稅收收入比重為8.56%,具備一定的稅收貢獻潛力。《征求意見稿》基於消費稅調控特點和后續改革需要,在法律草案中設置了銜接性條款,規定“國務院可以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調整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征收環節”,在法定框架下保留了對消費稅制度相機調整的靈活空間,確保了下一步以消費稅為著力點推動健全地方稅體系的法律基礎。可以預見,未來消費稅將在調節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降低地方財政風險、引導地方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推動消費稅立法是提升稅收共治水平的有益嘗試。稅收共治的目標在於,營造良好稅收工作環境,統籌稅務部門與涉稅各方力量,形成全社會協稅護稅、綜合治稅的強大合力。《征求意見稿》規定,“稅務機關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海關、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應當建立消費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這明確了相關部門在消費稅征管環節的責任。有望以此為契機,推動建立部門間稅收共治的長效合作機制,形成稅務部門依法征稅、有關部門協助控稅、納稅主體依法納稅、社會各界共同治稅的良好局面。

(責編:楊曦、庄紅韜)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