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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撥付資金 細化防疫補助

財政部發文 強化疫情防控經費保障

2020年02月14日07:23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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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網站13日消息,財政部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強調確保人民群眾不因擔心費用問題而不敢就診,確保各地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

在統籌安排經費方面,近期,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明確了患者救治費用補助、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工作者臨時性工作補助以及防護、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快速診斷試劑採購經費補助等政策,並預撥了部分資金。《通知》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用好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同時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切實履行好經費保障職能。年初衛生防疫經費預算安排不足的,要及時調整增加預算安排。要統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等財政資金以及社會捐贈資金,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醫療衛生投入力度,優先保障疫情防控經費需求。充分保障相關部門疫情防控工作經費,加大對疫情嚴重、防控資金缺口較大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

《通知》強調,各地不得將上級財政安排的疫情防控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用於平衡預算。同時,對基層財政“三保”經費的保障力度也要切實加強。

在加快調度撥付資金方面,《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加強庫款形勢分析研判,有序規范組織資金調度,必要時可採取預撥、墊付等措施,優先保障疫情防控資金撥付。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協調人民銀行、代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商業銀行、經辦財政專戶業務的商業銀行等,開通資金支付綠色通道,及時足額支付預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資金。

《通知》還提出細化相關政策措施。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主動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協商,研究細化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政策措施。要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細化疫情防控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待遇保障政策,按規定抓緊落實﹔配合醫療保障部門細化確診和疑似參保患者、異地就醫參保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財政補助政策,科學合理確定補助標准,明確醫保支付、財政補助及個人負擔費用的具體結算流程﹔配合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明確未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補助政策﹔配合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部門做好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

《通知》稱,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及時研究出台其他相關保障政策,全面做好疫情經費保障工作。

《通知》還在支持做好物資保障,強化資金使用監管,切實做好信息上報和新聞宣傳工作等方面作出了安排部署。(記者 孫韶華)

(責編:庄紅韜、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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