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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隻降不升 8000億車險市場改革“讀秒”

陳婷婷
2020年07月10日07:01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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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綜合改革”的靴子終於要落地了。7月9日,銀保監會下發《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不同於以往商業車險費改,此次綜合改革將“鐵打”的交強險也囊括其中。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稱,預計改革實施后,短期內對於所有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價格基本上隻降不升,保障基本上隻增不減,服務基本上隻優不差”。

20萬交強險責任限額

自2006年7月1日上線運營以來,交強險減輕了事故車輛車主的經濟負擔,同時也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然而,其保障額度一直未有變化備受詬病。伴隨著車險綜合改革起步,市場上的“增保”呼吁被最先響應。

《意見稿》將擬分別提高交強險和商車險責任限額,並對費率各自進行了一定的調整,以提升交強險保障水平、拓展優化商車險保障服務。其中,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包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同時,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愛問保險CEO龐博表示,交強險限額提升,有利於許多單保交強險的消費者群體提高責任保障,以減少風險事故發生后所造成的經濟負擔,同時可以更好地保護第三者的利益,且由於是強制性的保險,必然會給消費者帶來實惠。

同時,《意見稿》還提出優化交強險道路交通事故費率浮動系數的措施,在費率調整系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浮動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變,下浮由原來最低的-30%擴大到-50%,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

而對於商車險責任限額的提升,《意見稿》支持行業將示范產品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保障額度提高的同時,《意見稿》還擬擴大商業車險的保障責任,如提出將車損險主險條款增加7條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高責任限額可以滿足消費者更多的保障需要,也能助力維持保險業務規模。費率調整機制更為市場化,一方面有利於消費者的保費與風險更好地匹配,更享受差異化豐富化的產品服務,從而提高福利,另一方面為財險公司競爭大幅放開了手腳,從而優化保險資源配置,加快優勝劣汰。

降費用率抬賠付率

由於當前車險市場高定價、高手續費、服務爭議等問題較為突出,此次車險綜合改革中,銀保監會將“降價”作為這次改革的階段性目標之一。

《意見稿》擬建立每2-3年調整一次的商車險行業純風險保費測算的常態化機制,並准備合理下調商車險附加費用率,引導行業將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適時支持財險公司報批報備附加費用率上限低於25%的網銷、電銷等渠道的商車險產品。

此外,《意見稿》還准備採用逐步放開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優化無賠款優待系數、科學設定手續費比例上限等方式,對商車險費率進行調整。在比較關鍵的“自主定價系數”上,本次改革選擇分兩步走,第一步將自主定價系數范圍確定為0.65-1.35,第二步根據改革進展情況再適時完全放開。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主要測算數據,預計改革實施后,短期內對於所有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價格基本上隻降不升,保障基本上隻增不減,服務基本上隻優不差”。

不過,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也提醒,這次改革根據實際風險狀況重新測算了基准純風險保費,可能有少數消費者會出現簽單保費價格上升的情況。“一方面,這符合風險定價原理。從市場化改革方向來看,應當根據行業實際風險及時測算更新基准純風險保費,財險公司在此基礎上再結合自身業務風險特點來確定保費的漲跌。另一方面,增設平滑機制。考慮到大數法則原理和車種車型實際情況,在測算基准純風險保費時增設了平滑機制,基本可以做到各車種、各車型的基准純風險保費不上升。”該負責人補充道。

保費規模或下滑

車險綜合改革事關幾億車主外,還影響著8000億元的保費市場。那麼,對承保利潤剛見起色的車險市場,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本就叫苦不迭的中小財險公司,經營會“如沐春風”還是“寒冬將至”?

對此,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直言,保費規模可能出現下降的情況。這次改革預定附加費用率下調至25%,改革后商車險基准保費價格將大幅下降,行業整體車險保費規模可能出現一定幅度的下降。同時,改革后一定時期內可能出現行業性承保虧損的情況。

數據顯示,2015-2018年我國車險綜合成本率分別為99.4%、99.1%、99%、99.9%,處在承保盈虧平衡點附近。2019年車險綜合成本率下降至98.6%,今年1-5月受疫情影響繼續下降至95.8%。

“由於這次改革力度比較大,簡政放權比較多,如果市場主體不夠理性,配套監管措施又跟不上,短期內市場有可能出現‘一放就亂’的現象,導致行業性承保虧損,甚至影響理賠服務質量。”上述負責人直言。

此外,隨著市場化競爭的推進,許多行業中“強者恆強”的現象日益明顯。財險市場也是如此,中小公司整體處於劣勢,經營普遍比較困難。上述負責人也預計,改革后,市場主體會加劇分化,有些競爭力不強的中小公司經營會更加困難,但這是市場機制下優勝劣汰的正常現象,也有利於倒逼其專業化轉型。

龐博也認為,對險企來說,下調商車險費率、引入費率浮動系數和放開浮動范圍結果必然是賠付率的升高,倒逼整個車險行業費用率下降,特別是電網銷渠道可以擁有更低的附加費用率,更表明整個車險市場降低中間費用是個必然的趨勢。對於中小公司而言,其無論在渠道建設,還是在直接觸達用戶方面都有著先天的劣勢,在市場費用率下降的大趨勢下,更要求中小公司必須要思變,要思考如何通過更好的服務去觸達用戶。

不過針對中小財險公司經營困難等問題,《意見稿》也提出了相應支持政策,包括支持中小財險公司優先開發差異化、專業化、特色化的創新產品,給予更加寬鬆的附加費用率等監管政策,適當降低償付能力監管要求。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財險公司來說,盡管保費規模有所下降,但投保率上升、保額提升、新車增長和檔次提高也會有所對沖。由於車險價格回歸合理水平,以各種違法違規手段套取費用的現象將明顯減少,可以減少跑冒滴漏和稅務支出,降低合規風險,改善行業形象。

此外,銀保監會也要求各方面機構明確職責分工,並相互配合,其中監管部門要發揮統籌推進作用、財險公司要履行市場主體職責、相關單位要做好配套技術支持,如鼓勵財險公司調整優化考核機制,降低保費規模、業務增速、市場份額的考核權重,提高消費者滿意度、合規經營、質量效益的考核要求。

(責編:李棟、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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