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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財經:“中農再”來了,巨災保險體系添底氣

曲哲涵 屈信明
2020年10月20日08:03 | 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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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安徽省六安市順河鎮發了洪水。謝圩村村民謝長文家1.5萬多隻雞,就搶出了2000來隻,損失相當慘重。

就在這時,人保財險六安分公司一行人上門,為謝長文送來了5萬元理賠款。“有了這筆錢,損失可以減少一點,再生產也有了啟動資金了。” 謝長文說。

中國是農業大國,也是農業保險大國。像謝長文一樣,越來越多的農戶感受到了農業保險的“甜頭”。

2007年,國家明確財政補貼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機制后,農險市場規模迅速擴張:保費收入從當年的51.8億元增長到2019年的672億元左右,目前我國農險市場規模妥妥的名列亞洲第一、全球第二。

多年來,農險為“三農”發展提供了有效支持,其風險保障額度從2007年的1126億元增加到2019年3.6萬億元,中央財政補貼的品種從6個品種擴大到現在的20多個﹔各地結合實際發展的特色農險覆蓋270余種農林牧漁產品。此外,農險還和期貨、小額信貸等結合起來,為農村資金融通、農民人身和財產保障等提供更全面的服務。2008年以來,農業保險累計理賠3.6億戶次,支付保險賠款2400多億元。

不過,我國的農業保險還有不少短板,比如:保障程度有待提升,產品費率需要“精耕細作”,管理體制有待明確,農險覆蓋范圍仍有待擴大。

也是在今夏,雨水汛情中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一家茶廠3000噸茶葉被泡,損失達9000萬元!沒有保險保障,茶廠負責人站在泥濘中失聲痛哭的樣子,牽動了很多網友的心。

為啥這些農業生產“角角落落”還沒有保險保障?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巨災保障體系尚不完善。

就在國慶前夕,保險業有一個大動作:中國農業再保險公司成立了!對中國農業保險市場而言,這是一個大利好。這家機構有啥“不尋常”?麻辣姐採訪了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所長庹國柱教授,一起來聽聽專家的觀點和分析。

完善巨災風險保障體系,推動農險保障“提質擴面”

巨災風險是指因重大自然災害,疾病傳播或人為事故而造成巨大損失的風險。中國是自然災害多發國家,但由於保險業起步較晚,國內保險市場對自然災害的“消化”能力還有限——對地域性、零星發生的洪澇、旱災、虫災,保險公司有能力理賠﹔但如果發生區域廣、受災程度深的“巨災”,那保險公司就要面臨賠破、賠穿的風險。

由於擔心大災之年入不敷出,多數保險公司的農險產品僅能“保成本”,不敢擴展到“保收益”,生產領域以外的風險也不敢保。

在國際成熟保險市場上,都是政府牽頭形成巨災保險制度或大災保險計劃,其中國家支持的再保險機制是關鍵一環——保險公司拿到農險保費時,要將風險責任拿出一部分交給再保險公司,作為“保險的保險”,一旦發生“賠破、賠穿”的巨災風險,超出的部分將由再保險公司按合同為保險公司分擔 ,使后者不因一次事故損失過大而影響履行賠償責任。

在我國,由於農業再保險能力不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保險公司放開手腳、全方位高水平地為“三農”提供保障。

“一個國家建立完整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和體系,不能缺少巨災風險分散制度,這是保証政策性農業保險能夠持續穩定經營的必要條件之一。2014年起,我國逐漸建立了公司層級巨災風險准備金,這是第一步﹔經過幾年的論証和准備,如今第二個層次的巨災風險屏障,中國農業再保險公司誕生了。”庹國柱表示,有了這個基礎,未來再建立起立巨災風險分散的第三層屏障,也就是再保險之后的超賠責任安排,農業保險制度就更加完善了。

新鮮出爐的中國農業再保險公司注冊資本161億元,財政部為單一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55.9%。股東中還有5家財險公司,這五家公司的農險業務市場份額約75%。

截至目前,我國已有14家再保險公司,從資本體量看,中農再屬於旗艦,而且主要業務圍繞農險再保險開展,這意味著未來一旦發生農險巨災,該公司能夠以較高的資本金支持風險分散。

國家對中農再的功能定位是:通過提供農業再保險服務,分散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推動建立並統籌管理國家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基金﹔加強農業保險數據信息共享﹔作為國家層面的農業再保險機構,推動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有效承接國家相關支農惠農政策,條件成熟時,結合農業價格保險收入保險等試點情況,探索試點糧食直接補貼改革。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中農再”的成立將為保險業創新農險產品和服務添底氣——

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2018年8月聯合發文,宣布3年內將在全國24個縣開展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或收入保險試點,將地租、勞動力成本均計入損失范圍,即多年來大家呼吁的“保收益”﹔每畝地保額可達800—1000元,這個水平可以比肩歐美的農業保險保障水平。

大家預測,有了中農再托底,各機構在參與“保價格”險種試點或進一步開發新產品方面,積極性會大為提升,把更多保障送到千家萬戶、地頭田間。

明確中農再發展模式,完善農險市場制度基礎

業內人士指出,“中農再”的單一大股東為財政部,具有較強的政策職能,中農再是一家特殊的專業性農業再保險公司﹔另一方面,中國的保險市場已經是一個有29家公司參與競爭的市場,如何充分發揮這家再保險公司在完善巨災風險體系方面的作用,也給相關部門提出了很多新課題。

庹國柱教授認為,“中農再”的成立帶動中國農業巨災風險體系向前邁進了一大步,這個“開創者”要想步伐穩健,仍需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要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目前,《農業保險條例》明確農業再保險業務按“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基本原則開展﹔但是鑒於“中農再”的特殊職責和市場定位,還需通過對“條例”進行修訂,為“中農再”履行特殊職責和市場活動提供法律依據。

二是創新再保險業務操作規則。再保險有專門的業務操作規則和方式,但可以根據中國國情和農險、巨災風險制度設計,進行創新和變通。

三是中農再要在市場競爭中發展和提高。“中農再”是我國農業直接保險的強大后盾和主要靠山,但中國農業保險市場也需要眾多的國際再保險人。一方面,這不僅是因為隨著中國農業保險的不斷發展,農業災害的累積風險會急劇增加,需要將農業保險的經營風險在更大的空間分散。國際再保險人在承保方面,產品創新方面,災害研究和信息管理,以及為直保公司服務方面,具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經驗。

另一方面,這也符合我國進一步擴大改革開放的總體戰略。“中農再”在我國金融業擴大開放的背景下,需要它練好內功,在與眾多國際國內再保險人的合作與競爭中,努力實現自身的經營目標。

“中農再閃亮登場,並不是說中國農險業務就可以無懼風雨、高枕無憂。在強化財政“兜底”作用的同時,各家保險機構提高運營質量、防范風險這根弦鬆不得﹔農險市場的諸多基礎建設仍需加快推進﹔包括制度建設、政策創新、實際操作方面許多難題需與要解決。

“這些工作要協同推進,加快建設一個更加健康、更有活力、更好發揮保障功能的政策農險市場體系,為農業生產撐起一片天。”庹國柱說。

(責編:趙安妮(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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