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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絕戶網”上“夜視儀”……長江禁漁“主戰場”很拼

田中全
2021年04月22日08:50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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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拆“絕戶網”上“夜視儀”……長江禁漁“主戰場”很拼

湖北坐擁1062公裡最長長江岸線,是長江大保護的“主戰場”。

長江禁漁以來,長江流域湖北段仍有部分近水居民唯利是圖,突破法律底線,使用非法捕魚工具,趁夜黑在江面大肆捕魚,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造成惡劣影響。

“長江這麼大,哪能每時每刻巡查?”

去年夏天的一個凌晨,湖北漢江水域宜城南營段江面上,一束微光與陣陣機器轟鳴聲傳來,引起了正在巡查的宜城市公安局民警的注意。

民警懷疑可能有人在非法捕撈水產品,於是不動聲色地緩緩靠近,當場抓獲正在非法捕魚的馬某和胡某。現場,民警查獲非法捕撈的漁獲物36.5千克、“地籠網”9副、鐵皮漁船1艘、柴油機1台。

經審訊,馬某、胡某如實供述了非法捕魚的犯罪事實:馬某與胡某把20副“地籠網”放置在南營段水域,每間隔一段時間便駕駛自制鐵皮機動漁船,去收取“地籠網”捕撈的漁獲物。

據了解,“地籠網”俗稱“絕戶網”,屬於禁用漁具,其網眼小,隱蔽性強,可一網打盡尚在成長期的小魚、小蝦,不利於漁業資源的保護,對水域生態系統破壞很大。“地籠網”數量過多,還會導致水草等堆積堵塞泄洪道,降低水流速度,不利於防汛工作。相對於“地籠網”捕魚,少數非法捕魚者使用自制電魚器捕撈水產品,影響惡劣。

“長江這麼大,執法部門哪能每時每刻來巡查?”宜昌市黃某對長江禁漁不以為然,趁深夜非法捕撈水產品,最終被當地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經查,2020年3月5日晚,黃某獨自一人駕駛自用農副船舶,在長江干流江面利用電瓶、變壓器、自制電漁網等工具實施非法電捕魚行為。

電魚器雖小,但通過向水中釋放高壓電流,不僅破壞魚類交配、產卵、孕育等繁殖能力,還會導致水體內微生物群體性死亡,破壞水體食物鏈結構。

為解一時之饞不惜鋌而走險

2021年春節前,在外地工作的李某返回宜昌老家。因鄰近長江,有魚可捕,李某想嘗嘗“江鮮”,便與朋友計劃到宜昌市點軍區附近的長江平善壩水域附近抓魚。

2月3日,李某和朋友劉某等人一同到河邊捕魚。不到半個小時,李某等人攜江魚“滿載而歸”。

“江鮮”嘗過后,李某等人接下來面臨的卻是“天網”。在被當地民警和執法人員查獲后,李某等人意識到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后悔不已。

“部分近水居民因文化程度較低、法律意識淡薄,為解一時之饞,便在禁漁期或禁漁區進行非法捕撈,甚至帶動更多的人實施犯罪行為,對長江生態資源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威脅。”湖北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說。

記者發現,除了對“長江禁漁”認知不足之外,部分非法捕撈者還覺得販賣江魚有利可圖,為謀取利潤,知法犯法,多以團伙的形式頂風作案,形成從捕撈到銷售的一條龍黑色產業鏈。

2020年8月19日凌晨,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分局專班在新洲區辛沖街葉埠村沙河段當場抓獲非法捕魚嫌疑人10人,現場扣押運輸車輛5輛、木船1艘,賬本、非法網具及漁獲物若干。

經調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發現汛期長江支流沙河河水暴漲,河中魚類豐富,有利可圖。由於漁獲物增多,王某聯系魚販曹某等人負責收購、運輸、銷售漁獲物,形成一個全產業鏈的非法捕撈犯罪團伙。

該團伙自2020年8月8日起利用禁用漁具在辛沖街葉埠村沙河段多次進行非法捕撈,至少捕撈鰱魚、鳙魚、草魚、青魚等各類水產8000余公斤,大部分銷往武漢市黃陂區漢口北水產品市場,涉案價值約20萬元。

據介紹,野生江魚成交價在幾十元到幾百元每斤不等,加上捕魚成本較低,非法捕撈者一晚可賺數千元。在高額利潤的誘惑下,非法捕撈者拉攏家人或熟人鋌而走險,趁深夜實施非法捕撈行為。

最長長江岸線上的護魚戰

長江禁漁,但非法捕撈行為屢禁不止。

為守護一江安瀾,打擊治理非法捕撈水產品活動,湖北公安機關主動亮劍,對各類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活動打出“組合拳”。

“看,岸邊有個人!”2020年7月28日晚,駐守在武漢市黃陂區武湖邊的民警通過一塊顯示屏,發現一處移動的黃色斑塊,成功將從事非法捕撈的違法人員鎖定。

夜間溫度低,活動人員體溫較高,紅外熱成像設備通過探頭對不同區域進行顯示,能清晰辨別非法捕撈人員。紅外熱成像技術的引進使民警有了“夜視儀”,讓非法捕撈無處遁形。

引進紅外熱成像技術、無人機自動巡查、建立非法捕撈大數據平台……科技賦能警務,是湖北公安機關近年來打擊各類涉江犯罪活動的一項探索。

據介紹,湖北公安機關首創省、市、縣、鄉四級河湖警長制,派出1507名干警擔任河湖警長,打擊涉河湖環境違法犯罪活動,還聯合長航、海事、水利等部門,逐漸形成協同作戰格局。

湖北公安機關最新統計的數據顯示,近5年來,湖北公安機關共偵破涉江刑事犯罪案件3710起,打掉團伙1258個,抓獲犯罪嫌疑人5721名。

整治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不止於“打”,湖北公安機關在行動中進一步鼓勵非法捕魚的違法犯罪嫌疑人主動修復生態,提升群眾保護綠水青山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我懺悔,懷著對法律的敬畏和自然生態的尊重,我願意自己購買2.5萬尾魚苗投放到王母湖中,用於修復王母湖漁業資源,彌補我對漁業資源的損害。”非法捕撈者李某向大家保証。

李某於2020年7月20日在孝感市孝南區王母湖保護區非法捕魚,被保護區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當場抓獲。

在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等部門聯合舉辦的“增殖放流、修復受損漁業資源活動”儀式上,李某現場宣讀懺悔書,在群眾見証下放生2.5萬尾魚苗。

“現在明白了保護漁業資源的重要意義,以后要告誡更多人不要觸碰法律紅線。”李某說。

2021年是長江“十年禁漁”開局之年。長江禁漁需要打擊與修復相結合的方式還自然一片安寧。

據了解,目前湖北96個禁捕縣、市、區公安機關已加強執法力量和裝備建設,提升水面執法和水域管控能力,進一步形成江地一體化作戰模式,對各類涉江涉河涉湖違法犯罪一查到底。同時大力宣傳禁捕政策,提升市民禁捕知曉率和參與率,全力營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圍。

記者田中全

(責編:王震、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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