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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利劍切除財務造假毒瘤

李華林
2021年07月29日08:10 |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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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用法律利劍切除財務造假毒瘤

  近日,証監會公布了適用新証券法的宜華生活、廣東榕泰、中潛股份三宗財務造假惡性案件,該批案件均處千萬元以上罰款,關鍵責任人罰款百萬元以上。

  這意味著,証券市場“罰酒三杯”式處罰已成過去,在新証券法引領下,切除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毒瘤的利劍已重重落下。監管層向市場釋放出明確信號:証券違法處罰絕不“撓痒痒”,上市公司一旦造假,面臨的是傾家蕩產的懲罰,甚至被直接踢出市場,違法違規的手伸出必被斬。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証券市場的頑疾,會嚴重破壞市場運行基礎,侵害投資者利益,這始終是監管執法重點。去年3月開始實施的新証券法,大幅提高了對証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尤其加大了對財務造假的懲處力度。對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以60萬元罰款,提高至1000萬元﹔對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虛假陳述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虛假陳述的,明確最高可處以1000萬元罰款。可以說,上市公司違規造假的成本被極大提高。

  發人深省的是,新法實施至今,卻總有企業以身試法。究其原因,有的企業守法合規意識淡薄,有的企業明知故犯,認為違法懲罰不足為懼,仍想以小博大、鋌而走險。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新証券法還要加強普及,法律執行力、監管威懾力還待進一步提高。

  沉疴需要猛藥治,法律震懾力的形成在於執行。此次監管部門硬起手腕,重拳出擊,對財務造假案件主體宜華生活擬合計處罰近4000萬元罰款,可謂從重從嚴,直擊筋骨,讓違法違規者“知疼”不敢“再犯”﹔嚴辦首惡,精准打擊“關鍵少數”,對實際控制人終身市場禁入,讓違法者在行政處罰、刑事打擊、民事賠償中承擔應有的責任,充分表明了監管部門用重典、出重拳,加大執法力度,淨化市場生態的決心和意志。

  監管的重壓之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將難以遁形,不管造假手段如何翻新,違法行為如何隱蔽,終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上市公司鋌而走險、心懷僥幸的心思可以休矣,以往靠講假話、做假賬,欺騙投資者以“火中取栗”的做法已然行不通,不僅難以謀取暴利,更可能導致傾家蕩產。今后唯有提升對法律、對市場的敬畏之心,說真話、做真賬,聚焦主業,做精專業,方能在資本市場激流勇進。

  淨化資本市場生態是一項長期性、持續性的工作。重罰之外,還需要綜合運用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的立體式追責體系,形成依法打擊証券違法活動的合力。相信綜合施策下,崇法守信、規范透明的良好資本市場生態必將加速形成。

(責編:趙超、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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