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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學術資源平台念歪生意經

2021年12月18日08:51 |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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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莫讓學術資源平台念歪生意經

  近年來,學術資源平台侵犯知識產權引發的糾紛並非個案。司法部門多次判定平台違法,社會各界也加以指責,表達對平台侵犯知識產權的不滿。

  國內學術資源平台往往是在“構建知識基礎設施”“推動知識交流共享”的名義下創辦運營的,得到社會各方的普遍支持。此類平台從相關部門獲得了政策、資金、榮譽等多方面支持,其核心產品是廣大學者的創作成果,其主要收益來自於教育科研機構繳納的使用費。可以說,公共部門和社會力量的支持是學術資源平台順暢運行、發展壯大的基石和支柱。當平台成為開展科研活動的“剛需”“標配”、傳播科研成果的關鍵渠道時,其本身也應踐行承諾,肩負起相應的公共職能,提供普惠的知識服務。這既是誠實信用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義的要求。

  然而,某些平台的行為與社會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借雞生蛋、不問自取、店大欺客、坐地起價,這些“亂栽搖錢樹、念歪生意經”的做法,說明相關平台已漸漸忽視增進公益的初心和承諾,甚至涉嫌侵權,令人不滿。

  從更深遠的層面看,學術平台的某些不正當行為,還可能成為阻礙創新的“關卡”。學術是追求真理、探究本源的事業。在很大程度上,學術創新引領著社會創新,影響著創新發展的制度設計。基於學術作品特性、學術發展規律,學者都希望其作品能廣泛傳播,在行使著作權時,也會著力確保公眾獲取該作品的可能性和便利性。公眾對作品的研讀、檢驗、引用、評價,不僅會增進作者的學術聲望,也能為后續研究提供啟示。因此,學術作品的作者與公眾之間具有互惠共生、互利共贏的天然傾向。這種共生共贏,是學術創新薪火相傳的基本保障,也是學術創新向社會創新轉化的重要路徑。平台對學術作品的違規“圈佔”和不當營銷,會把這種共生共贏的良好局面扭曲為資本主導的“寡頭市場”,不僅讓創新者難以獲得充分回報,還可能讓創新成果變成少數人的“特供品”。由此,制約創新的動力與績效,或成為創新發展的掣肘。

  要回應公眾的正當訴求,矯正和防范學術資源平台的不當行為,關鍵要讓平台從“資金本位”“盈利本位”回歸到“知識本位”“創新本位”上來。

  有的平台在多次敗訴之后仍未主動全面地糾正侵權行為,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多數作者在考慮維權成本和成果下架風險之后,不會對平台提出指控和索賠,這就使平台承擔的侵權賠償遠遠小於侵權獲利。因此,有必要綜合運用懲罰性賠償、行政處罰等法治舉措,真正威懾和遏制侵權行為,為創新保駕護航。

  加大違法成本的同時,也要加強合規指引。如何平衡學術作品的私人財產屬性與公共產品屬性,怎樣調和平台的商業化運作與公共性職能,是不小的難題。有必要匯集監管部門、著作權人、教育科研機構、期刊雜志社、消費者、平台等多方主體的意見,在授權流程、付酬標准、收費定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形成具有廣泛代表性、科學合理性的規范標准,為平台運營提供更明確、周全的合規指引,引導平台在構建知識鏈、創新鏈和保障創新成果普惠性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此外,還可推動建立學術資源跨平台整合機制,打破平台間的資源壁壘,提供“一站式操作”“多平台覆蓋”的檢索、查閱、比對、下載服務。由此,在提升學術服務效率和質量的同時,降低創新群體對巨型平台的依賴,防范平台壟斷及其對創新的阻礙。(黃驥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

(責編:張文婷、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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