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2024年12月31日08:48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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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趙文君)針對“調整認繳出資期限”“職業閉店人”“公司注銷難”及虛假登記等問題,市場監管總局30日對外發布《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將於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實施辦法明確調整認繳期限公司范圍,強化登記規范指引。2024年6月30日前登記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剩余認繳出資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過五年的,應當在2027年6月30日前將其剩余認繳出資期限調整至五年內﹔剩余認繳出資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五年或者已繳足注冊資本的,無需調整認繳出資期限。
為便利股東依法進行出資,激發市場活力,實施辦法列明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在進一步加強公司登記管理和服務方面,實施辦法明確中介機構責任,細化中介機構代理他人、以自己名義或者冒用他人名義從事虛假登記行為的法律責任。規范公司營業執照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管理,明確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的事項,規定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具有唯一性。
推動僵尸公司及時退出市場,破解公司治理僵局。實施辦法明確,公司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原因無法調整注冊資本的,公司登記機關對其另冊管理。公司股東死亡、注銷或者被撤銷,可以由股東的合法繼受主體或者投資人代為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責編:王震、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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