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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这个规划面临的难题将会非常多,留给相关部门的时间却并不多,确实需要“积极努力”创造条件才能完成。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有必要先行通过调整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和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解决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今后将选择适当时机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基本设想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统一、规范费用扣除标准,实行基本生计扣除加专项扣除法;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次;规范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力度。详细内容>>>
但是,公众对于改革的要求显然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目标,在对这次修改的议论中我们还听到了更多的建议:
有媒体呼吁修改应该同样考虑到个体工商户的利益。详细内容>>>
有媒体认为个税应该考虑按家庭征收,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公平原则。详细内容>>>
更有媒体认为政府应该公开个税收入的使用情况,提高使用税收的透明度。详细内容>>>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视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分步实施。在我国现阶段个人信用制度还没有形成、现金交易量大、个人收入严重隐性化的环境下,单凭对现行税法进行一些条款修改是达不到设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目的的。而且根据国际经验,调整贫富不均这种事实上的不公平,应当依靠一个包括所得税、资产税、赠予税、遗产税等在内的税赋体系,同时逐步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环境,特别是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对个人所得税税制进行改革才是真正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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