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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那么,备受关注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属于哪一类?离收费最长时限还剩下多长时间?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称为政府还贷公路。去年3月11日,北京律师李劲松起诉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继续收取通行费,他发现,机场高速公路是北京市与交通部合资修建的,前者使用市财政资金,后者则“赞助”车辆购置附加费,这两项均为国家财政出资。其后,北京市将路权划拨给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发),由其享有这条路的收费利益。
李劲松认定,这条路是政府还贷路。 (详细)
1993年9月14日,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开始对通行车辆实行收费,按照这个说法,其收费时日还剩下5年的时间。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该公路的性质“自觉”转为“经营性公路”,按照经营性公路算法,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最多还有10年的收费时限。(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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