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民向"老鼠仓"索赔尚无成功案例 需满足三前提
| |
2009年11月07日10:13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近日,景顺长城和长城基金3名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被查(详见本报昨日A4版),令“老鼠仓”这一业内毒瘤,再度成为公众热议话题。事涉切身利益,多名基民表达索赔意愿。
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尽管针对“老鼠仓”的“行政处罚”,已有证监会的“市场禁入+罚款”;“刑事处罚”,近期3名基金经理可能成为首例;但在“民事索赔”环节,基民尚无成功案例。著名证券维权律师、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表示:任何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的完善,都是打官司“打”出来的。本报壹财经也认为,在过程中媒体和律师界应充当“铺路石”,并于即日起与该所开通“老鼠仓”维权服务热线,欢迎基民拨打并提供相关案例。
“老鼠仓”索赔需满足三前提
前日深圳证监局确认: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韩刚涉嫌“老鼠仓”被查后,网上相关基金的“基金吧”,基民要求“索赔”的帖子随处可见。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介绍,通常基民对“老鼠仓”索赔,需满足三前提:首先,监管部门有调查立案的处罚决定出来,认定基金经理有违规违法行为;其次,恰好在其违规违法期间,基民购买了相关的基金,且由于基金经理违规行为,造成了基金净值损失。第三,前两个因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意味着,如想向上述3名基金经理索赔为时尚早。但对之前证监会已处罚的另外3个“老鼠仓”——上投摩根唐建、南方基金王黎敏、融通基金张野索赔是可行的。基民如能满足上述三前提,就可向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索赔。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基金买卖协议、申购协议、基金净值损失的迹象表、监管部门下发的处罚书等。
民事索赔尚无成功案例
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迄今没有一起“老鼠仓”民事维权中,基民索赔成功。今年2月3日,由上投摩根唐建“老鼠仓”引发的“中国首例‘老鼠仓’民事维权案”,上诉的北京基民于畅就被仲裁裁决败诉。主要理由是,认为唐建“老鼠仓”只是个人违法行为,此外,对于畅以“违约为由”,请求银行为基金财产行使“追偿权”,并将所谓的追偿数额“归入”基金财产,认为缺少法律依据。涂勇介绍,由于基金是新生事物,目前法律只支持基民维护权益,但没明确规定此类案件适用哪条法律,该如何判决。
本报即日开通维权热线
那是否针对“老鼠仓”的民事索赔就毫无办法?未必。涂勇介绍,一方面,各界要求“老鼠仓”所得应归基民的呼声比较高;另一方面,任何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的完善,也都是靠“打官司”“打”出来的。比如2001年,有股民到法院起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法院还不知道能否立案。经向最高院请示才有了2002年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司法解释”;随后2004年,2005年,相关司法解释逐渐增多。
本报壹财经也认为,在法律完善过程中,媒体与律师界应充当“铺路石”。为此,本报即日起与该律师事务所开通“老鼠仓”维权服务热线,欢迎有意维权的基民拨打、提供相关案例或留下联系方式。已被监管处罚的三起“老鼠仓”详见证监会网站:上投摩根唐建案,系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08】9号)、南方基金王黎敏案(【2008】6号)、融通基金张野案(【2009】12号)。基民可对照相关决定书查询。维权联系电话:025-96096。 (马 燕)来源:扬子晚报
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尽管针对“老鼠仓”的“行政处罚”,已有证监会的“市场禁入+罚款”;“刑事处罚”,近期3名基金经理可能成为首例;但在“民事索赔”环节,基民尚无成功案例。著名证券维权律师、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表示:任何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的完善,都是打官司“打”出来的。本报壹财经也认为,在过程中媒体和律师界应充当“铺路石”,并于即日起与该所开通“老鼠仓”维权服务热线,欢迎基民拨打并提供相关案例。
“老鼠仓”索赔需满足三前提
前日深圳证监局确认: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韩刚涉嫌“老鼠仓”被查后,网上相关基金的“基金吧”,基民要求“索赔”的帖子随处可见。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介绍,通常基民对“老鼠仓”索赔,需满足三前提:首先,监管部门有调查立案的处罚决定出来,认定基金经理有违规违法行为;其次,恰好在其违规违法期间,基民购买了相关的基金,且由于基金经理违规行为,造成了基金净值损失。第三,前两个因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意味着,如想向上述3名基金经理索赔为时尚早。但对之前证监会已处罚的另外3个“老鼠仓”——上投摩根唐建、南方基金王黎敏、融通基金张野索赔是可行的。基民如能满足上述三前提,就可向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索赔。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基金买卖协议、申购协议、基金净值损失的迹象表、监管部门下发的处罚书等。
民事索赔尚无成功案例
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迄今没有一起“老鼠仓”民事维权中,基民索赔成功。今年2月3日,由上投摩根唐建“老鼠仓”引发的“中国首例‘老鼠仓’民事维权案”,上诉的北京基民于畅就被仲裁裁决败诉。主要理由是,认为唐建“老鼠仓”只是个人违法行为,此外,对于畅以“违约为由”,请求银行为基金财产行使“追偿权”,并将所谓的追偿数额“归入”基金财产,认为缺少法律依据。涂勇介绍,由于基金是新生事物,目前法律只支持基民维护权益,但没明确规定此类案件适用哪条法律,该如何判决。
本报即日开通维权热线
那是否针对“老鼠仓”的民事索赔就毫无办法?未必。涂勇介绍,一方面,各界要求“老鼠仓”所得应归基民的呼声比较高;另一方面,任何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的完善,也都是靠“打官司”“打”出来的。比如2001年,有股民到法院起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法院还不知道能否立案。经向最高院请示才有了2002年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司法解释”;随后2004年,2005年,相关司法解释逐渐增多。
本报壹财经也认为,在法律完善过程中,媒体与律师界应充当“铺路石”。为此,本报即日起与该律师事务所开通“老鼠仓”维权服务热线,欢迎有意维权的基民拨打、提供相关案例或留下联系方式。已被监管处罚的三起“老鼠仓”详见证监会网站:上投摩根唐建案,系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08】9号)、南方基金王黎敏案(【2008】6号)、融通基金张野案(【2009】12号)。基民可对照相关决定书查询。维权联系电话:025-96096。 (马 燕)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孙红丽) |
| 相关专题 |
| · 投资 |
热图推荐 |
|||
|
| ||
|
| ||
播客·视频 |
|||
|
|
||
资本市场热点追踪 |
| ·十个基金经理八个炒股? ·创业板收评:个股走势疲软 25只收跌无涨跌停股 ·收评:两市小幅上涨 沪指涨8点收报3164 ·创业板午评:个股走势纷纷下行 仅2只股票收涨 ·午评:两市高开高走 沪指涨19点收报3174 |
频道精选 |
|||
|
|
||
|
·橙色:创业板两天缩水百亿 大作家靠股票一夜暴富 ·理财:女人变“富婆”3招 如何挑选创业板高成长股 ·人物:创业板富豪们背后辛酸泪 解密丁磊"养猪经" ·工行成09年最会赚钱公司 国航误机18小时不解释 ·橙色:楼房成本清单 “炒房处长”贪29套屋判无期 |
|||
|
[一语惊坛]上有"一考"定终身体制,下必有"毁人不倦"热情 [论坛]侯耀华被册封"中华第一猛男"·一张引发公愤的照片 [访谈]恩道尔谈国际新秩序·梁晓峰谈甲流防控 [辩论]警方公开"小姐"裸照该不该·贪污贿赂罪起刑点应提高 [博客]"法院院长开车搂美女"真相 薄式风格热衷毛泽东语录 [博客]广州5个厅局级干部落马 重庆落马贪官都好玩女人? |
无线·手机媒体 |
|||
|
|
||



![[组图]迎世博纪念品设计大赛](/mediafile/200911/06/F200911061334581930621032.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