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监管协议签署股指期货推出又进一步
2007年08月14日09:3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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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网站在上月公布的一份名为《关于联席风险监控系统的有关建议》的政策研究报告,已从技术上为我们揭示了股指期货推出前建立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的必要性。
上述报告指出,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尚分而治之。而香港当时虽有对单个市场的监控系统,香港证监会却没有建立自身的联席风险监控系统,这使当年在应对国际游资同时在股票市场、衍生品市场和外汇市场有计划地协同操作发起的冲击时颇显被动。
而目前内地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各自独立,证监会内部也没有实时监控系统和终端。关联市场间缺乏信息共享、实时配合的监管联动机制,将在股指期货推出后,埋下整个市场(尤其是交叉市场)的系统风险隐患。
实际上,如果股票现货、股指期货之间跨市场的联合监管缺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对机构投资者额定套期保值头寸的核准和动态监控都将难以实现,而防范并及时查处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股指期货交易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昨日“1+3”联合监管协议的签署,无疑为股指期货在中金所的推出又扫清了一项制度上的障碍。虽然目前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尚无进展,证券公司也因推进缓慢的证券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进程而耽搁了金融期货IB业务资格的申请,银行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仍至今没有定论,但联合监管协议的签署使股指期货的推出又朝前迈进一步的同时,也使业内人士对股指期货推出继续保持憧憬。
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在两个月前的一次公开表态中,已表示推出股指期货并无时间表。业内人士分析,只要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包括很重要的跨市监管等条件准备好,股指期货推出的时机可能也就自然成熟了。(罗文辉)
| (责任编辑: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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