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经济>>经济新闻分页库

善待穷人与为富有仁 
  2006年11月29日21:46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上周发生的几件事,是应该,也能够牵动很多人的心弦,并且让我们有所思考:

  已经六审的《物权法》草案经四年六审日臻成熟,有望在适当时机提交全国人代会审议。下一次全国人代会是2008年春,若不出意外,中国首部物权法有望在一年半后正式颁行。私产在法律化层面上立足,用法律为正当富裕的“正名”,用法律为穷人的权利“站岗”,那个崭新的时刻,正一步步向我们走来。

  远在大洋对岸的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穷人的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的中国之行,则带给我们久违了的一种社会关怀和悲悯:社会上多一家“穷人的银行”,就能让“草根”也能享受带有VIP标志一样的服务。

  83岁的霍英东去世了,人们在津津乐道于霍老先生和他的子孙如何的与美女有缘的同时,还是感叹和惊异那同样精彩的“财富裂变过程”。有人说,虽然在富豪榜上霍英东并不位列最前茅,但他却是全港捐献最多的慈善家。据统计,过去数十年来,霍英东的慈善捐款超过150亿元。

  全社会的富裕、个人财产的增长、公权力的善用,还有,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成为这一周,以致很长一段时间,大家关注的话题。

  我们现在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毫无躲避的,要和“富人”、“穷人”这样的字眼打交道。相比较而言,我们面对的现实就是:整个社会中,富人还是少数,他们还“耀眼”在那些“富豪榜单”上;而穷人却不可回避的是多数,那些“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

  多数人的冷暖、多数人的苦乐、多数人的利益,是我们这个社会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我们却一直面对包围在我们身边的种种“为富不仁”,而这些问题,有时很刺眼,很刺心。

  一方面,我们身边有戴着面具的“侵害”、“占有”、“剥夺”吗?

  官商勾结算不算“为富不仁”?

  低收入人群缺乏关注,算不算“为富不仁”?

  长期容忍一个个行业的暴利,算不算“为富不仁”?

  水、电、气等公共产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视穷人承受力的涨价行为,算不算“为富不仁”?

  所以,当看到下面的消息,你又会有怎样的反应?

  全国十强镇,深圳东莞塘厦镇镇长李为民挪用公款赌博4年输掉九千万;

  胡润百富榜上榜富豪、佛山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因涉嫌巨额偷税被刑事拘留,在此前,这位“周富豪”已经有过偷税3000万元的“前科”……

  我们的社会正在由穷变富,但我们不能漠视穷人还很多的事实。所以,我们对上周发生的事情如此动容:

  霍英东曾经是穷人。但现在的霍英东家族,无疑是富豪的家族。但这个富豪,却将自己一点点积累的财富“回馈”了社会,这是富人的一个的标杆,一个为富有仁的标志。

  “穷人的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在现代社会中运用现代经济学原理为穷人——大多数人谋利益,整个世界将荣誉给了他(请注意,他获得的是诺贝尔和平奖),就如同当初全世界将同样的荣誉给了身无分文,却拥有穷人尊重的修女特蕾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的一段话,对为富有仁作了最好的注脚:国富民强和民富国强是互为条件的。“大河有水小河满”,反过来,小河没水大河也要干。

  另一方面,我们现在要好好读懂“穷人的经济学”。

  中国社会的现状是什么?还是富人少“穷人”多。国家信息中心提供的一份报告也显示,当前的收入差距问题,“不是富人太富,而是一般人太穷”。构建和谐社会,就要高度重视并解决好“一般人太穷”的问题,同时,要“为富有仁”。

  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发展问题,其实还是一个让更多人保住自己在公共资源上的“平等能力”,不要在社会发展中“掉队”,而且能够分享改革成果的问题。

  “穷人的经济学”,其实目标并不高,和谐的“初解”而已:郑板桥曾描述过中国传统社会的平民向往的生活理想:“但使囊有余钱,缸有余酿,瓮有余粮”。

  共同富裕。这是个目标,现在还只是目标。为富有仁。这是条道路,可以引领我们到达理想。

  140年前,一座普鲁士的旧磨坊终结了物权(主要是私人物权)不受保护的历史。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没有想到,他对那个旧磨坊的“非法拆迁”,以及而后的赔偿和重建,会为后世留下怎样的影响,但是,一句话却成为私有财产被保护的立法依据:“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社会财富的最终走向,也会像另一句西方有名的话,成为照进现实的梦想:“凯撒的归凯撒,市场的归市场”。 (华桦)

  (来源:《金融投资报》2006年11月03日)

 

(责任编辑:邢正)



打印文本   我要纠错  查看留言   强国社区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新闻排行榜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