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速公路何时成为公共物品?
2007年06月18日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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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政府举债,不是全靠高速公路收费来偿还的,部分是由后续的税收收入偿还的。因此,这一部分投入不需要靠收费来收回。一旦建设投资中银行贷款的本息收回,高速公路继续收费,其资金用途就是养路和养人。为养路收费,显然不能成立,因为每辆车都交过了养路费;为养人收费,那就更荒唐。即使要养人,有比设卡收费更好的办法。靠设卡收费养人,不仅效率是负的,而且实际上也是没有道理的。
一条高速公路收费15年以上(根据我们的大致计算,中国高速公路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一般在6-10年,动态投资回收期在15年左右),还让人看不到何时是个头,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高速公路成了营利性部门。更有甚者,高速公路还能成为上市公司,这实在是一件令人难以释怀的事情。一旦“经营性”,一旦“上市”,不就利润最大化了吗?退一步说,即便我们承认并容忍这一现实,对这样的营利性垄断部门,也必须实行价格规制。
有证据显示,目前中国高速公路收费的价格的确是过高了。利用垄断的高速公路营利,是不正当行业利益的重要来源。与此同时,中国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费运营已超过15年,累计收取的通行费、经营收入已大大超过其动态投资。按照2002年11月国务院“取消7类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的要求,这些高速公路应属于规定中“已偿还完贷款和集资款”的公路,应该停止收费。即便现在已经成为被经营的实体,需要收费,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标准,并且在逐步取消收费的过程中,适时调低收费标准。
再来看看高速公路收费的效率。在欧美国家,高速公路大多不收费。而我国的一些高速公路在高峰时期,收费口排队超过200米,是一个较大概率事件,超过100米几近常态。
高速公路最终要成为公共物品,这既是国际经验,也是其性质和功能决定的。因此,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方案,告诉老百姓中国高速公路成为公共物品的时间表。即便在收费期间,其标准也应受到规制,并根据收费期限,不断降低收费标准,同时,要尽最大可能提高收费的效率。(2007年2月27日《解放日报》陈 宪)
| (责任编辑:邢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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