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将技术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需缴纳个税
2012年06月05日11:38 手机看新闻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6月4日,国税总局在回答网友提问时称,自然人将技术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应视同个人转让技术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网友提问,自然人将技术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请问此时个人并未取得现金,是否认为应视同个人转让技术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是等将来股权转让获取现金后,视同股权成本为零,对其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对此回复称,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自然人将技术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应视同个人转让技术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中新网财经频道)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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