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金融 政策 福利 百姓

人民网记者 田俊荣 许志峰 曲哲涵

编者的话: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分别召开工作会议,谋划、部署了2007年的金融工作。在这些工作中,有哪些与百姓生活直接相关?百姓今年能享受到哪些新的金融服务,会有哪些新的理财机会?本报记者从民生角度出发,尝试着对部分会议信息作出解读,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 银行篇

 

■农民贷款不再愁

  “五一”前有望出现一批新的农村金融机构

  朱国成是四川一个贫困县的农民。在他的印象中,乡里先前是有工商银行网点的,后来撤了,只剩下邮政储蓄和信用社两家。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要贷款只能找信用社。僧多粥少,信用社资金捉襟见肘。常常是,老朱要贷3000元,只得到2000元;要贷一年,只批半年。

  而2007年,老朱有望看到这样一幅景象:乡里的邮政储蓄变成了银行,挂起了办理贷款的招贴画;专门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在劈劈啪啪的鞭炮声中开业了;远在大城市的商业银行也“长途跋涉”,来到这里设起了网点。银行多了,贷款就容易了,并且,贷款手续少了,利率也低了。

  这样的未来不是梦。银监会合作部主任臧景范说,2007年,我国将加快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覆盖全面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老的农村金融机构将不断发力。农业银行将按照面向“三农”的定位,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逐步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也将面向“三农”开展业务,不再是只存不贷的资金“抽水机”,而成为信贷支农的资金“引水渠”。

  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将不断涌现。去年年底,中国银监会降低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这一新政策首先在四川等6省区试点。业内人士估计,今年“五一”前,试点地区有望出现一批新的农村金融机构;明年初,新政策有望在全国陆续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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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门槛、严监管” ——放宽农村金融准入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投入。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主要问题之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比较低,还有不少地方甚至存在金融服务空白,由此造成农村信贷资金供应与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势不适应,除农村信用社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承担农村服务的网络和渠道,而现有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低,手段落后,网点覆盖率亦不高,加上历史包袱沉重,支持力度有限。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银监会按照中央要求,在充分调研和认真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最近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着力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建设。[全文]

▲刘明康:加快推进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明确方向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0日表示,要加快推进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抓紧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财务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从严明确工作方向和各阶段改革的具体要求。[全文]

银监会上报方案 农村金融试点有望三大优惠

放宽准入试点 银监会出台农村金融6项配套文件

     

■支付结算更方便

  跨行通存通兑将试点;支票将在全国通用

  家住长沙的陈大妈工资开户在华夏银行,她坐车到最近的网点也得半小时左右,每次存钱取钱,陈大妈总是视若畏途。从2007年起,陈大妈能长舒一口气了:她可以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拿着华夏银行的存折就可以在家门口的建设银行网点里存钱取钱。

  这种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已于去年12月在山东省试点,2007年将扩展到湖南、陕西等省,然后推广到全国,最终实现“一折在手,走遍神州”。

  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依托的是小额支付系统,这一系统的妙用还包括便利支付活动。比如,如果您的工资卡是在工行开的,房贷是在建行办的,水电费是在招行交的。以前,您每月都得从工行取出钱来,分别到建行和招行去还款、缴费。有了小额支付系统后,您不必再当“现金搬运工”了,可以到工行通过工行的工资卡,来缴纳建行的房贷还款和招行的水电费。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将使小额支付系统发挥更大的作用,让更多百姓通过这个平台方便地进行各种支付活动。

  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说,除小额支付系统外,2007年的支付结算工作还有不少百姓关注的亮点。比如,长期以来,我国的支票只能在同城范围内使用,而在2007年6月底前,央行将建成全国统一的票据影像交换系统,届时支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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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小额支付系统上线 跨行通存通兑实现

  央行上海总部昨天宣布,将于6月26日在上海正式上线运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据介绍,通过这一系统,今后银行客户2万元以内的交易可以实现通存通兑,居民在需要缴付按揭贷款等时,也不必再“现金大搬家”了。[全文]

▲存折通存通兑 深圳居民存折有望“全流通”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将正式参加深圳存折通存通兑服务,工行的自助终端转账服务也同时开通。至此,持有工商银行存折的市民可以在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跨行存取款业务。业内人士预计,未来还将有更多的银行加入跨行存折“通存通兑”大军,深圳的这项银行服务无疑领先全国一步。[全文]

     

■信用查询点鼠标

  可望足不出户,实现网上查询信用记录

  北京的丁先生在贷款买房之前,想查询一下自己的信用记录,看有无差错,好及时修正。按现在的程序,丁先生必须到央行北京管理部征信处填写申请单,然后,由征信处将申请单发给央行总行的征信中心,征信中心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后,再将丁先生的信用报告通过北京管理部发给他。

  而2007年,丁先生有望足不出户,实现网上查询信用记录。央行征信管理局李家先副处长介绍说,届时,丁先生可以在互联网上向央行征信中心提交申请,央行收到邮件后将通过电话或网络对丁先生进行身份确认。然后,央行便会将信用报告发到丁先生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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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关注企业信用出新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速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向社会发布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对该《办法》征求意见。人民银行方面表示,这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发展,保障借款人和担保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有关法律对《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这一《办法》。[全文]

▲3.4亿人有了“信用档案” 银行据此决定是否贷款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银行可以在数据库里查询到您的个人信用状况。[全文]

     

■换货币不必跑银行

  “找换店”式的专业货币兑换公司将试点

  在香港的街头巷尾,您能看到许多挂着“找换店”招牌的小店。这些店专门经营货币兑换,在香港有700多家,数量远远超过银行,大大方便了货币兑换。

  2007年,内地也有望进行专业货币兑换公司本外币兑换业务试点,在这些公司,您既可以将手中零星的外币现钞换成人民币,也可以用人民币兑换少量的外币现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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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货币兑换公司下周有望在沪挂牌

  据权威人士透露,国内首家货币兑换公司将在2月初正式在上海浦东新区挂牌。即将成立的货币兑换公司股东为上海本地一家知名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但货币兑换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应该由哪些部门对其进行监管,这些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货币兑换公司面对个人客户。只要拿着现钞,到货币兑换公司的柜台就可以方便地进行货币兑换。“货币兑换公司会储备大量的外汇,客户一般不会像在商业银行那样,由于提取外汇金额比较大而不能在当天拿到现金。”该人士告诉记者。[全文]

     

☆ 证券篇

 

■明明白白买基金

  将加强对基金投资、销售及从业人员的监管

  不久前,很多投资者都收到过这样一条短信:“××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超过100%,×月×日起1元面值发售,仅售三天,春节前仅此一次机会,请速到银行网点购买。”一些基金公司将超过1元的基金通过分红降低净值,变成1元基金,用这种“净值归一”的方式,迎合一些投资者喜欢购买便宜基金的心理,低价销售扩大基金规模。在一些基金的宣传资料中,“大比例分红”,“业绩翻倍”等鼓动性词汇屡见不鲜。

  2006年是证券投资基金跨越式发展的一年。然而,在“基民”队伍迅速扩大的同时,一些不健康因素也逐渐显现。许多投资者不了解基金为何物,不明白基金风险收益关系。有人在经纪人的劝说下购买了基金后,询问基金每年的利息是多少;有人不明白开放式基金分红与上市分红有什么区别;还有人对基金业绩有过高预期。这些现象的产生,一方面说明新投资者对基金的了解需要一个过程,但也与一些基金在销售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未向投资者作足够的风险揭示有关。

  据了解,今年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加强对基金投资、销售业务活动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及时查处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涉嫌违规违法的行为,推进基金管理公司提升治理水平,提高整个行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巩固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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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亿的财富295人掌控 揭秘基金经理催熟路径

  8500亿的财富掌握在295个人手里,他们为“基民”创造了巨额财富但自称幸福指数不高;过去的一年,他们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这是怎样一个“你也有压力,我也有压力”的群体。

  “这个职业压力很大,尤其是月度排名会让人心理坐上‘过山车’,我们的薪水也不是好拿的。”殷铭成为基金经理后,首个月度排名是用彻夜失眠后的眼睛看到的。[全文]

▲投资基金的风险究竟有多大?

  随着股市的不断上涨,基金也变得炙手可热。现在,银行里只要有基金卖,门口马上就出现多年不见排长队的情景。这也难怪,买基金的张大妈赚了,李大爷也赚了。大家看到的是盆满钵满的真金白银。一些银行的理财经理也把基金吹得天花乱坠,说投资基金是万无一失,包赚不赔。

  许多居民对基金并不了解,只是跟风而已。基金是什么?其实是一种委托理财的形式。

  投资基金的获利来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由于买卖基金的价格差异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另一个是因为基金分红所产生的投资收益。这两者都跟基金的经营业绩有关。[全文]

▲风险积聚 监管部门调控基金“二次发行”

  继新发基金后,调控之剑再次指向“蜂拥”开展持续营销的老股票型基金。本报记者获悉,监管部门日前已开始放缓对老基金持续营销方案的审批速度,并要求基金公司对所报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从基金公司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对股票型基金持续营销方案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须在方案中预先设定发行规模;其次,须对目标标的物的选择方式、范围等进行明确说明。

  “总的来说,基金公司上报的持续营销方案,必须遵循发行规模与基金公司管理能力进行相应匹配的原则。”某基金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否则,方案将被要求按照这一原则重新进行调整。”[全文]

股票基金杠杆交易暗流涌动 埋下流动性隐患

     

■严打非法证券经营

  不要轻易相信、购买所谓“原始股”

  2005年,张先生在偶然场合下认识了一位新“朋友”。这位朋友说可以帮他买到一家马上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原始股,上市后股票至少升值10倍。这位朋友拿出刊登在报上的这家公司与美国某证券公司签订的上市辅导协议,并告诉他所买的股票会托管于××股权托管中心。于是,张先生深信不疑,一下买了5万股。然而,一年多过去了,那家企业并没有在美国上市,那位朋友也早已不知去向。

  随着股指不断攀升、股市变暖,一些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又有抬头蔓延之势。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 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

  为遏制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2006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证券监管等部门将加大打击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力度,证监会近期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该办公室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工作重点就是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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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活动又抬头 中国官方要求力查大案要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规定,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简称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完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政策法规和联合执法机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势头。[全文]

▲解密原始股炮制流程 中介与公司巧演“双簧戏”

  最近,不少投资者投诉,他们买了被一些公司宣传为“很快就会在海外上市的‘原始股’”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了。有受骗者也提醒其他投资者,不要再抱着“一日暴富”的发财梦想而误入“原始股”圈套。

  这些原始股到底是怎么炮制出来的,又是如何让投资者相信而买入的呢?记者经过多方努力,采访到为非法发行“原始股”而设计方案的人士,还有因良心的责备已不再销售“原始股”的中介老板,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等,初步揭开了目前市场中一些所谓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介借非法发行“原始股”大肆敛财的方式和炮制技巧。[全文]

▲天上掉下原始股:非上市企业内部股份转让内幕

  如果某一天你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告诉你有即将上市的企业原始股转卖,你会不会心动?

  长沙市天心区居民许良最近就“有幸”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并“幸运”地得到了购买原始股权的资格。然而,由于许良本人恰好是省里电视台的记者,于是,接到消息的记者们开始了一次调查,发现这种即将上市的异地企业原始股,拥有正规的工商登记、全国多家分公司的庞大规模、巨大的利润诱惑等一些投资机构推销推荐的理财产品,其实是一个个巨大的陷阱。

  证券监管部门也警示此类投资者,这种交易风险巨大而且违法的。[全文]

     

☆ 保险篇

 

■责任险蓄势待发

  将加快高危行业、旅游业和公众场所的强制投保

  新年起,深圳的歌厅小老板吴萌萌又多了一项“开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消防部门反复强调,这个险是国家“强制”的,必须得上。原来,作为公安部与保监会的联合试点项目,包括深圳在内的六个地区从2007年起要推行强制火灾公众责任险制度,旨在解决近年来网吧、歌厅、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等事故频发,而某些营业者无力负担民事赔偿责任,罹难受伤者得不到妥善安置等问题。

  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责任险,将已经与有关部委联合发文的领域作为重点开展试点工作,特别是加快煤炭等高危行业、旅游行业和公众场所的强制投保工作,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创新。

     

·相关链接:

▲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月21日,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大会报告中强调,保险业要按照“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要求,着力拓宽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着力深化保险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结构,着力加强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着力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夯实发展基础,进一步开创保险工作新局面。[全文]

▲我国将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责任险

  我国将逐步建立起符合各行业安全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到2010年,将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产品体系相对完善、保险服务覆盖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这是日前国家安全管理监督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 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确定的目标。[全文]

     

■农业险大步向前

  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

  保险,在新的一年里,也将改变重庆市郊农民李玲的生活。2006年底,她家的几亩旱田因城建被征用,政府一次性发了3万多元的补助。“要是搁自己手里呢,没准儿三年两载就用光了,现在交给保险公司投资去,保本不说,每年还能拿回10%的利息,平时的米面钱总够了,细水长流啊!”据了解,目前重庆、河北等18个省市,已经有7500多万农民投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江苏农民李庆辉刚刚为家里的几亩水田续了保费。钱嘛,自家拿小头,省、市、县里拿大头。“去年涝了一部分地,保险公司赔了俺3000多块,有了保险,旱涝都不怕,地种得踏实呀。”

  保监会日前宣布,2007年将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工作,这意味着,人们长期以来关注的政策补贴和税收减免等问题将见分晓,从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大踏步前进”,令更多农户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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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农业保险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一系列迹象表明,2007年将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大力发展之年。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近日,权威时政周刊《瞭望》刊载文章称,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关注焦点锁定在“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上,这将是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4年锁定“三农”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现代农业的提出,是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为它赋予了农业新的内涵、功能和定位。现代农业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协调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就需要统筹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其中自然少不了农业保险。[全文]

▲农业保险试点成效显著 “三补贴”正在积极落实

  据保监会最新统计,2006年全国农险保费收入8.46亿元,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达733亿元,同比增长124%,全年赔款支出5.84亿元,农险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文]

▲中国农险模式异彩纷呈 各种试点继续跋涉探索

  2006年是中国农险试点举足轻重的一年。农险业表面上的波澜不惊恰恰昭示着内在力量的积蓄和储备。各种试点继续跋涉探索,新的农险模式诞生,老的模式极力寻求突破与发展,各种模式异彩纷呈,农险人对试点模式的探讨成为今年业内的焦点。[全文]

     

■保险条款更明了

  “中介人员诚信档案”正加紧建设

  1月12日,在某保险公司的大厅里,顾云祥面对热情的代理人犹豫不决。他非常想给1岁的儿子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却又听人说这个险种有不少问题,“一种病,在各公司的叫法全不一样,赔偿时附加条件也很多,全凭保险公司解释。说是保监会正在整顿,我想等等看。再说,买保险也不能全凭代理人的一张嘴,这个人到底可不可信,谁知道呢?理赔时,别纠缠不清啊!”

  顾云祥担心的这几项“顽症”将在2007年得到“医治”。今年,众目所瞩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有望出台。哪些是必保疾病、何种条件下保险公司必须履行赔偿义务等难题,将迎刃而解。此外,监管部门正在加紧建设“中介人员诚信档案”,保险代理人从申请职业资格证开始,所有的营销记录、奖惩记录都将记录在案。

     

·相关链接:

保险业协会:重疾险疾病标准定义年内完成

     

☆ 延伸阅读:2006,百姓金融大事记

     

  关键词:个人信用

  2006年1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到年底,共收录5.3亿自然人信息,开通查询端口7.8万个,全年日查询量15.7万笔。

     
 
     

  关键词:个人购汇

  2006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2万美元年度总额管理,取消总额内的凭证审核要求,个人用汇手续大大简便。2006年末,颁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将个人年度购汇总额大幅提高至5万美元。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

  2006年底,证券投资基金、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持有市值已占整个市场流通市值的30%。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不仅成为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让“基民”等普通投资者受益匪浅。

     
 
     

  关键词:交强险

  2006年7月1日,备受争议的“交强险”开始实施。作为我国第一个强制责任险种,它涉及全国1亿多辆车、10多亿行人的切身利益。尽管其“无责赔付”的规定在实践中出现了某些“不适应症”,但有关部门表示将在实践中予以完善。

     
 
     

  关键词:重疾险

  重疾险因缺乏统一疾病标准,多年来纠纷不断。2006年12月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向业内征求意见,《规范》将不日出台。

     
(责任编辑:李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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