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
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全文]
|
|
|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
|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