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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指盘剥社会总体福利 电力系统掀起减薪风暴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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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制度未涉及的人员,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各级单位已经陆续开始向上报送“薪资方案”。虽然具体的减薪标准各地不一,但基本上按照“企业工资总量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平均收入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标准来执行。
在此之前,电网系统的各级单位基本实行了年薪制,而在没有参照标准的情况下,年薪制容易演变为负责人的变相加工资――知情人士说,“一般而言正(副)处级一年30万左右,正(副)科级15万到20万。”
而小陈,正属于两头不靠的纺锤体的大部分。在全国而言,他们的收入虽然没有达到此前外界所报道的15万元,但也远远高于当地的平均收入。
收入增长第一波:工效挂钩
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纺锤体――在过去二十多年,电力系统的改革和高度发展的中国经济打造了这样的工资结构。
在已经退休的电力职工看来,在改革开放之初,“当时大家的收入都差不多,由于电厂一般都在郊区,当时的辐射、噪音都大,很少人愿意来电厂工作”。
电力严重短缺局面直接带来了电力行业打破大锅饭的动力,职工收入扶摇直上的第一波浪潮也紧接而来。
1979年上半年中国发电量1340亿千瓦时,仅是2005年上半年发电量的1/10左右。当年8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电力部各大区电力局局长会议成为一个转折点――如何促进职工收入与效益挂钩,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发电总量成为焦点性问题。
时任四川省局副局长王尊相提出扩大企业自主权――他的方案是工资总额的11%作为企业集体福利基金,企业利润的20%留给企业,基本建设节约资金的40%留给企业,超额发电利润的70%留给企业。
这种被称为“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和售电量复合挂钩――的方式之后迅速扩展。当年年底,华北电管局确立了奖金发放方案。全局生产系统超额利润8000万元,三分之一作为奖励基金;基本建设系统利润900万元,按35%提取奖励基金。1980年年底开始,福利与奖金由企业自定,且企业有权自主决定使用办法,上级不再干涉。
之后电力系统又进行了经济责任制的改革,实行利润包干,确定岗位津贴,并“减人增效”――无可否认,这一波以打破大锅饭为主题的改革促进了电力企业效率的提升。
而80年代末90年代初,经济的突飞猛进带来了对电力的更大需要,电力行业的优势更为明显――这仍是建立在短缺之上的优势,此时电力还是厂网一家,垄断的地位让电力成为“旱涝保收”的行业。
然而在内部激励措施越来越完备的同时,出现了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电力行业长期以来保持垄断地位,在没有行业准入、行业竞争缺失的情况下,效率的提高却加速了行业畸形待遇的产生。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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