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業監管細則年內有望出台
分析人士預計,P2P整合將加速。最終隻有部分P2P能存活下來並發展壯大
■本報記者 傅蘇穎
近期,央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此,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銀監會有關P2P行業監管細則草案已完成,目前還尚處於內部征求意見的進程中,年內有望出台。P2P行業大洗牌已在所難免。
一位業內人士對《証券日報》記者透露,P2P行業監管細則草案實際上早已制定完畢,只是一直處於內部征求意見階段,還尚未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一般征求意見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向專家征求意見﹔第二階段是向行業內征求意見﹔第三階段是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因此,P2P行業監管細則還尚處於“磨合期”,待在行業及專家內部征求意見后再向社會公布。
民生証券銀行業研究員廖志明向《証券日報》記者表示,P2P監管細則預計會對P2P平台注冊資本、資金存管、信息披露等提出具體要求。
此外,《指導意見》明確了P2P信息中介的定位,指出了中介服務的內容,闡明了P2P屬民間借貸的范疇,規定了P2P不得提供增信服務,確認了P2P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互聯網金融千人會創始人黃震5日在一場研討會上表示,P2P應該做信息中介,不應該成為信用中介,更不能成為資金中介。
“我在調研過程中發現很多P2P平台注冊基金幾十萬元,但是擔保資金超過幾千萬元甚至幾億元人民幣,如果它宣傳可以100%的保障或者回購,這樣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黃震表示,互聯網金融很重要的功能就是通過直接對接互聯網來消除信息不對稱,以提高配置的效率和降低成本,但是如果中間再插一個中介,形成資金池,從中賺取利差,這就背離了P2P的本質。
網貸之家最新數據顯示,今年7月份,共新增問題平台109家。據統計,截至2015年7月底,累計問題平台達895家。
黃震認為,面對監管的明確定位,對於現在已經做了擔保或者做了資金池的P2P平台必須進行整改和轉型。首先,應剝離非信息中介的功能,另外成立擔保公司,不得把這一業務給其他的擔保公司,不能繼續由這個平台承擔擔保、賠付、剛性兌付這些東西﹔其次,取締資金池﹔最后是對P2P平台千方百計想借他人來增加自身的信用,甚至做一些虛假的選擇,這點未來必須進一步規范。
廖志明表示,對P2P進行適度監管是十分必要的,《指導意見》出台將加速P2P整合,預計最終隻有部分P2P能存活下來並發展壯大,但有利於行業的長遠發展,更好地發揮P2P在小微融資中的重要作用,緩解小微融資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