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起,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开始实行。这意味着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将全面开放。今后,国际卡组织、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等符合条件的境内境外机构都可以参与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来提升我国银行卡清算服务水平,加快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
这意味着中国银联“一家独大”的局面一去不返,消费者可在“货比三家”后决定刷哪一家银行的卡。《决定》还对外资和内资银行卡清算机构在设立条件和程序、业务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了相同的规定,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此外,为保证竞争公平,《决定》规定,银行卡清算机构不得限制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合作。这不仅有利于防范银行卡清算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更能够促进国内移动互联网支付平台与银行卡清算机构之间更好地形成一种良性的竞合关系。
不过,据《决定》,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由提出筹备申请到完成筹备工作;继而提出开业申请至取得银行清算业务许可证,再到开办银行清算业务,所需约两年时间。意味银行卡清算业务真正出现市场开放最快也需要两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