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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118元收130元 原来有10%服务费

2018年09月01日09:25 |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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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用餐118元收130元 原来有10%服务费

  李女士和闺蜜去酒楼吃饭,结账的时候服务员说130元,要小票才发现里面还有10%的服务费。

  8月28日,李女士和闺蜜到西安高新区逛街,中午在海港大酒楼吃饭,两个人点了凤爪、虾饺皇、流沙包、春卷等菜品,当时估算了一下在100元左右。吃完饭买单,服务员告知是130元,李女士一看小票才发现,两人点了5道菜消费总额118元,还有一项服务费12元,合计130元。李女士觉得收服务费不合理,但客服经理称“开店都20年了一直在收服务费,每单加收消费金额的10%”。双方交涉中,服务员说收服务费的规定在菜单里写着,李女士当时很生气也没有去查看。最终李女士买单走人,随后她向12315投诉,高新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联系了她,希望她邮寄小票复印件,随后会去调查处理。

  昨日中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科技路与高新二路十字西南角的海港大酒楼,该酒楼属于西安新纪元国际俱乐部一部分,翻看菜单发现,服务费在菜单最后一页列着,收费标准所在页面没有菜品,不特意寻找很可能忽略。这时,有其他客人买单,服务员也没有告知需加收10%服务费,客人直接付费离开。

  收服务费是否合理?12358价格监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餐馆收费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需要明码标价,餐厅应该在菜单上标明菜品的价格,至于收服务费属于强制性服务,此类问题需要由工商部门处理。

  西安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餐馆加收多少服务费,目前政府也没有统一定价。商家有提前告知义务,如果只是在菜单或店内某处使用不醒目的字体标注,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在结账时才告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华商报记者 李婧

(责编:仝宗莉、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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