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13〕84号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和谐健康发〔2012〕195号)及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2年11月12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九条修改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发起人共5个,各发起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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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股东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名称 原始投资(亿元) 原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认购额(亿元) 股份合计(亿股) 增资后持股比例(%)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7 99.7% 10.967 20.937 99.7%
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03 0.3% 0.033 0.063 0.3%
合计 10 100% 11 21 100%
二、第十条修改为: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三、第十二条修改为:股本结构:普通股210000万股。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来源:保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