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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2014-4-3

"雾霾险"等保险创新莫以噱头唬人

人民金融 张文婷人民金融 张文婷

    险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对于“雾霾险、摇号险”的黯然离场,业内人士议论纷纷。有观点认为,只要市场有需求的就是好产品。但也有观点认为,保险产品的创新其实是“眼球经济”,一味的追求新鲜感,潜在的风险必然不断聚集,保险也将丧失其最根本的保障功能。

    众说纷纭之时,监管机构也亮明了自己的态度。 针对近期叫停某保险公司推出的“雾霾险”及“摇号险”,保监会相关人士对笔者表示,监管部门禁止保险公司打着“产品创新”的旗号,博取市场眼球,在销售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利益。

    此次叫停“雾霾险”,与保险创新无关,主因是产品涉嫌销售误导等问题。叫停“摇号险”,则因为其带有博彩性质。那么究竟如何划定保险创新产品的边界,才能避免沦为营销的噱头呢?

    追本溯源,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每一款新险种的诞生都需要保险公司收集大量数据信息作为依据,并不断细化产品设计、科学厘定费率等。如果,新产品出现保障无法覆盖的风险,那么产品也就失去了保障的意义。

    比如“雾霾险”,如果专保雾霾致病的风险,但被保险人却无法提供雾霾致病的证据,何谈理赔;如不是,“雾霾”二字就等于是个噱头,没有实际意义,而模糊的条款还容易引发理赔纠纷,难以满足投保者需求。

    其实,保监会对个别产品的叫停并非要保险公司墨守成规、收敛锐气。恰恰相反,保监会一贯倡导金融创新,鼓励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满足人民群众切实需要的保险产品,更好的发挥保险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保险公司应把更多心思放在保障上,而不是一味的追求“眼球经济”。

    创新值得鼓励,特别是在创新需求不断增加的互联网普惠金融时代。但需要警惕的是,鼓励创新和创新的底线间需要平衡。


    保险产品创新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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