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李海霞)黑龙江省纪委监察部网站4日发布消息称,日前,黑龙江省纪委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杨进先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杨进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贪污公款;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借他人名义开办公司;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获取国外永久居留权,未向组织报告。
杨进先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贪污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审议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进先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察厅报请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杨进先(来源于网络)
杨进先简历
杨进先,男,1957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兼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常务副行长;龙江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正厅级)等职务。
2014年9月1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4日,经黑龙江省纪委审议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进先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察厅报请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