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7月16日电(魏倩)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即P2P行业)最初源自英美两国,在经过三年野蛮生长之后,不仅数量激增,在很多业务形态上也异于英美。比如,正在被清理的互联网平台股票配资业务。
“我们是不允许资金流动到股市的。”英国网贷公司Orchard Platform首席执行官、联合创始人Matt Burton周一在上海告诉记者,“我们必须详细地追踪钱到了什么地方,投借双方资金必须匹配”。
与英国有上述明确要求不同,中国互联网平台股票配资业务在这次清理前属于监管“真空”地带。事实上,由于没有相应的监管,运营良好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公司,尤其是P2P平台一直在小心地平衡业务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
据媒体报道,作为业界所盼,由央行牵头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望近期颁布。在这之前,英美两国的一些行业经验或许有助于国内,受访人士表示中国P2P平台监管可以借鉴英国的自律方式。
“对于配资业务,实话实说,不是没有考虑过”
从国务院到银监会等相关部门,一直以来对互联网金融创新都表示支持和鼓励,但是踩过界的“创新“不会获得支持,互联网平台质押股票杠杆融资模式即是如此。
在近期监管层整治场外配资过程中,互联网平台配资就未能幸免。自7月13日以来,以P2P配资为主营业务的米牛网、寻钱网等互联网平台先后公告表示“停止股票质押借款的中介服务业务”。
据第三方机构零壹研究院的统计显示,截止到今年上半年,此类平台数量在60家左右,交易规模约150亿元。
“目前监管部门对股票配资没有明确规定的现状,的确给很多P2P平台任意创设产品提供了机会。”点融网首席执行官、创始人郭宇航告诉记者。
郭宇航表示,“对于配资,实话实说,我们不是没有考虑过”,因为与无抵押信用类贷款相比,配资业务毕竟还有一定股权质押。但是过高的杠杆远远不足以覆盖平仓情况下的风险,所以迟迟没有推出。经过最近股市大波动,可能很多公司也会发现,配资模式不可持续。
第三方P2P机构网贷之家首席运营官石鹏峰也告诉记者,这些做股票配资的互联网平台将面临转型。
在英美两国,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借贷资金是不能进入股市的,甚至在某些方面要求更严格,包括银行亦不能自设P2P平台。“在西方没有银行建立P2P平台,根据银行监管法律和规则,可以合作,但是不可以自建P2P平台。”美国P2P公司Prosper Marktplace 总裁Ron Suber告诉记者。
目前,在中国的银行系P2P平台中,即有银行自行建立的P2P平台,比如招商银行的小企业e家、包商银行的小马bank。
Ron Suber说,网络借贷是关于数据、风险以及所有一切的平衡。
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将发 专家探讨英美监管模式
在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力挺互联网金融之后,上周末,央行条法司司长张涛在上海表示,由央行牵头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望近期正式公布。
这份商讨近两年的意见将为互联网金融监管设定总体基调,划定业务红线,明确各个业态的监管部门,避免监管缺位和重叠。在此基础上,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将分别出台关于P2P、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相应的监管细则。
参与意见多次讨论的郭宇航透露,实际上修改之处还是比较多,比原来宽松,类似于注册资本这样的强行标准可能不会在细则里有所体现。
在上述意见和细则正式出台之前,看看英美两国是如何监管的吧。
据郭宇航介绍,美国是根据证券相关的法律对整个P2P进行监管,而英国更多是用行业自律的方式,没有用现行的法律强行限制。
“英国在自律方面做得非常好,自律导致实际法律产生。”Peter Renton说。2014年,在英国P2P行业协会推动下,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关于互联网众筹及通过其他媒介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方法》,对P2P行业做了正式的引导和规范。
当然每个国家法律体系和市场环境不同,监管方式不一定全盘套用。石鹏峰表示,美国和中国的监管体系非常不同,美国之所以可以直接套用到很明确监管条例当中去,是因为它有一套成熟的法制。中国可能更适用于英国模式,就是自律的方式。
Peter Renton也表示,中国应该效仿英国,而不是效仿美国,从整个监管来看英国的做法,正适合P2P行业,而美国的情况非常复杂。
他说,比较英美两国对于P2P平台的管理来看,可以发现“任何金融方面的创新可能有利于消费者,但是给监管带来了非同寻常的挑战“。
上述互联网平台配资业务,在没有明确的监管要求之前,其实是一个灰色地带。“监管层如果没发现也许还能做,当监管层意识到巨大的流动性风险和可能导致金融系统性风险时,未来的P2P平台很难大规模涉入这种产品。“郭宇航说。
目前央行相关部门已经走完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流程,不出意外也许这个月内就能看到。郭宇航补充说,“我们行业里更关心的是银监会对P2P行业的监管细则,这个出台时间现在还很难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