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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岚代表:城镇化推进对乡村的关注不够多

2014年03月10日09:58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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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刘然)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长周岚做客人民网,就“规划建设美丽乡村 构建和谐城乡关系”和网友进行探讨。她在访谈中提到,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一头是城市,一头是乡村,但目前大部分关注还是在城镇的那一端,对乡村关注还是不够多。

    在谈到为何在本届两会提出乡村规划建设的建议时,她表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家的需要,另一方面来自江苏的实践。

    周岚代表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关于城乡发展一体化是专门一章,这反映出国家对城镇化问题的高度重视。另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一定是城乡统筹的城镇化。城镇化连着两头,一头是城市,一头是乡村,这个要素和资源不能流动,不能统筹城乡的话,实际上这是不均衡的城镇化。但是,目前,大部分关注还是在城镇的那一端,对城乡发展一体化、城镇化联系的另一端——乡村,关注还是不够多。

    她还表示,这两年,江苏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关注也是提高到了非常高的高度。江苏的城镇化水平目前比全国高10个百分点。江苏的城镇化可能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大概是80年代左右,是以乡村工业为代表,以小城镇的快速发展为特征的城镇化。到了90年代,国家对外开放,以开发区经济带动的中心城市的加快建设为特征,即中心城市带动的城镇化战略。到了新世纪,特别是近些年来,更加突出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阶段特征,更加重视统筹城乡。

    周岚代表谈到江苏的城镇化工作时称,从“十二五”开始,特别是2011年,江苏启动了“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在这个建设行动里面,具体有四个行动计划:包括城乡规划引导行动计划(城镇布局规划)、城镇功能品质提升计划、节约型城乡建设计划、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这四个计划分别对应的是规划引领、文化导向、生态优先和城乡统筹,特别是最后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任务艰巨。要花五年左右的时间,把江苏20万个自然村的村庄环境要得到普遍改善。

    “聚焦农村,你就会发现在乡村的规划建设过程中我们有几缺:一缺资金,二缺人才,三缺技术,四缺法规,这就是为什么我后来提请全国人大要制定乡村建设法”,他表示,法规是基础性和制度性的,要厘清在建设过程中,农民的责任,政府怎么帮助农民发展的责任,对农民建房技术指导的责任,还有政府建设项目怎么管理。在人口动态变化过程中,又该怎样来配置公共资源、乡土文化怎样保护,“要建设美丽乡村,我认为要理清和制定好,有一个顶层设计再来鼓励各地的创新。”周兰代表表示。

(责编:刘然、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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