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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周岚:政府应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2014年03月10日11:20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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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谭翀) 今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长周岚做客人民网演播厅,谈《规划建设美丽乡村 构建和谐城乡关系》。周岚说,制定新的乡村建设法,要界定好农民建房的管理职责,对农民自建房,政府需更好地提供技术服务,并在下一步工作中为农民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

周岚说,根据过去的规定,农民建两层以下的自建房,农民自己作为责任主体,政府提供技术服务。但是像经济发达地区,大量农民建房,实际上已经不是两层。如果在农民建房中出现质量事故,政府的监管责任是什么?农民自身的责任又是什么?基本的前提要根据发展的形势来重新调整。

周岚对新的乡村建设法的建议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对农民自建房,政府要更好地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图纸以及建立相应的农民工匠制度。

二是对乡村的风貌和传统保护。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提出一点:“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乡愁,如何来承载它?要保护传统村落的风貌、自然田园的风光。这也需要通过乡村建设法来界定。

三是在下一步工作中为农民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责,是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一个长远的目标。

以江苏为例,面积10.24万平方公里,有20万个自然村,非常分散。如果平均用地,20万个自然村,同时地去改善医疗、卫生、教育等资源,用有限的公共财力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让乡村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所以江苏尝试了一个镇村布局规划,我们在20万个自然村中,根据发展条件、区位条件、交通条件,以及和周围乡镇的关系,优选了4万个左右,确定为规划布点村庄,把规划布点村庄作为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改善公共服务的中心节点。通过规划布点村庄来改善周围自然村的辐射,同时也吸引农民自愿集中居住,这样政府有效的投入就能发挥最大化的效应,改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时间和周期也可以缩得更短。

(责编:谭翀、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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