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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楼盘2006年预售至今未盖 20名购房人起诉

2014年06月24日15:14    来源:法制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河北一楼盘2006年预售至今未盖 20名购房人起诉

河北一楼盘2006年预售至今未盖 20名购房人起诉

  购房人金先生蹲在本应是自己新房的大坑边上懊悔 摄/法制晚报记者 付丁

  “当年,我看了大坑后买了房。没想到,8年过去了,它还是个大坑。”购房人金先生说。

  位于保定市北市区的中央公元小区项目,2006年开始预售,项目位置眼下仍是两个直径百米的大坑,购房人纷纷受害,其中包括不少“急着抢房”的外地人。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项目“五证”,至今一个都没办下来。

  开发商河北省惠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跑路,20名购房人起诉维权。石家庄长安区法院最终立案,日前又移送到河北省保定市下辖的易县审理。

  买房上当

  说好的高档楼盘呢

  位于北市区的中央公元小区项目,地处保定繁华地带,开车到保定市政府只需不到十分钟,周围商贸区林立。

  至今,专业的房地产网站上还能找到中央公元的效果图。按照规划,共有14栋高层板楼,建筑总面积40万平方米,绿化率高达40%。

  宣传图上,小区四围亮黄色的效果光和深绿色的植被组合在一起,映衬得小区格外高档。

  现实和幻象差距太远。当年的中央公元售楼处,已经改造成汉庭连锁酒店。“以前,这里一层是售楼处的接待区,二层是办公区,我就是在这里签的合同。” 购房人金先生说。

  从售楼处往北走300米,就是小区项目所在地。“拆迁项目部”还在,但牌子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大门也已锈迹斑斑。

  记者走进去发现,拆迁办所在的二层小楼连门窗都已经没了,房间内空荡无物。

  伴随着几只蹲在阴凉处的野狗的吠叫声,在购房人的带领下,记者在离拆迁项目部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两个目测直径达百米的大坑。

  坑至少有20米深,坑底长满半人高的野草,大坑周围,尽是垃圾。

  金先生告诉记者,这里原来属于薛刘营村,大坑上面都是平房。拆了平房,开发商匆匆挖出来这两个大坑,售楼员曾指着这两个大坑,带着来看项目的人一起畅想未来的美景。

  签了约开发商不见了

  金先生经常会过来看看,一个人蹲在大坑边上懊悔:“我现在终于理解什么叫‘坑人’了。”

  “要是能顺利地在2012年入住,没准现在孩子都有了。”他说。

  金先生为了结婚,以46万多元的总价买了一套94.1平方米的房子。在保定,这是高档楼盘的价格。

  2010年10月25日,金先生和开发商签下购房合同。签约的第二天,售楼处就被薛刘营村村民围堵。一个月后,开发商找不到了。

  “这时我才知道开发商根本没‘五证’。”金先生说。

  天津人张先生说,买房时销售员从没提过“五证”,但一直向他强调“有市里的文件、规划图”。

  他为买房花光积蓄,还向银行贷款、向亲戚借钱,现在一睁眼就得想着债。

  承德人纪先生回忆说,当时销售员明确告诉他小区“五证”还不全。“当时,保定的楼盘,大多数都是‘五证’不全就开卖,所以我也就没当回事。”他说。

  来自高碑店市的购房人小宋的母亲,则被复印件忽悠了。“当时销售员给我看了几张纸,说是‘五证’的复印件,原件得保护,不能随便给人看。当时急着抢房,我就没仔细看。”她说。

  诉讼过程

  项目所在地法院不受理

  2013年7月,20名购房人找到北京市万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利,希望起诉维权。

  诉状中,购房人认为开发商不能按照约定建房,构成违约,应退还房款并支付利息等损失。

  由于中央公元地处保定市北市区,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的管辖原则,张律师带领购房人到北市区法院递交诉状。

  “立案庭的法官看完诉状说,中央公元的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理由是开发商没有五证,不属于购房纠纷。法官认为这事属于诈骗,应该报警,由警方处理。但我们要求法院出具不立案的裁定,他们没出。”张律师说。

  之后,张律师和购房人去了刑警队。“当时是一位刑警队长接待的,收下了我们的材料。他说,这种事他们没有当成刑事案件处理的先例。”

  张律师告诉记者,之后公安机关成立了调查小组调查了两周左右,最后得出结论,此事确实不是刑事案件,购房人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该去法院打民事官司。

  立案后被移送易县

  “我们没再找保定北市区法院,直接去了石家庄。惠东房地产公司的注册地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也是有管辖权的。”张律师说。

  2013年9月,张律师拿着调取出来的惠东房地产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到长安区法院立案,最终被受理。

  张律师说,案子快开庭的时候,法官突然通知,惠东房地产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

  开发商称其办公地点已经搬到河北省保定市下辖的易县,由于在石家庄已无实际办公地点,且无任何开发项目,因此案件应由易县法院管辖。

  原告方反驳认为,惠东公司称其实际经营地在易县惠东国际花园小区,但事实上,惠东国际花园小区只是对方的一个房地产项目,且从未向工商部门申请过变更注册地。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但案件还是被移送到易县法院。昨天,易县法院向20名购房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负责此案的易县法院民三审判庭孙庭长表示,会尽快把案件安排到具体承办法官手中。

  最新进展

  开发商拒绝采访

  昨天中午,记者找到惠东公司在易县的办公地点,但其大门紧闭,敲门也无应答。

  办公地点的楼下是惠东公司正在销售的惠东国际花园项目。在售楼处,记者看到该楼盘的“五证”均为复印件。

  记者希望从售楼处工作人员处联系惠东公司领导,被拒。记者联系惠东公司的诉讼律师,该人也拒绝采访,并拒绝帮助记者联系公司领导。

  政府认定仍没“五证”

  根据规定,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日前,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中央公元项目至今还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工作人员说,办齐“五证”得先有土地手续,即办下来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中央公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直没办下来,因此不可能办下来后续的资质。

  之后,记者又从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由于惠东房地产公司至今没有支付中央公元所在地的土地出让金,因此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至今没办下来。

  新开发商已经选好

  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2006年8月11日,惠东房地产公司与北市区薛刘营村委会签署合作协议,惠东公司承建薛刘营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之后,惠东公司在不具备“五证”的情况下,一边拆迁,一边开始预售房屋。

  2013年1月7日的《保定日报》A3版,刊登了《北市区薛刘营村民委员会关于薛刘营村铁东片区公开招选投资开发商的公告》。

  公告中披露了当初中央公元项目开发的过程:“2010年4月,经区政府大力协调,市政府批准薛刘营村进行改造……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自2010年10月搁置至今。”

  负责处理中央公元项目事宜的北市区人大的一位田姓主任告诉记者,当初惠东公司撤走,项目搁置,是因为其与村里发生纠纷。但对于纠纷的具体情况,他未透露。

  昨天,田主任告诉记者,接手中央公元项目的新开发商已经选好,它是河北省保定市康远房地产公司。新开发商接手后,政府会出面协调,保证楼盘合法手续的顺利办理。“顺利的话,房子应该很快就能开始盖了。”他说。

  律师说法

  此案印证“五证不全”隐患

  知名房产维权律师、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的药东虎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有很多隐患,中央公元项目印证了这一点。

  药东虎说,由于开发商“无证”售房的行为违法,购房人在这种情况下和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等合同文件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对维权不利。

  没有“五证”,意味着脱离了政府监管。开发商承诺的项目竣工日期没有保证,收取巨额的认购款、排号费、定金等携款潜逃的事情在“无证售房”的开发商身上时有发生。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国土局负责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由项目所在地市规划局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证由项目所在地市建委颁发。”他说。

(责编:孙博洋、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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