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彤
2015年03月05日15:25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贾康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小组讨论时发言。李彤摄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李彤)“我国征收‘房产税’方向已定,唯一不定的是征税时间。” 今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接受采访时表示,2015年至2016年房产税或进入立法程序,在2017年完成立法后进入实施程序。
贾康表示,房产税进入立法程序后,还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可预计会有激烈讨论。
“我国的房产税方案不能照搬美国的模式,要有一定的豁免范围,如第一套房或人均一定面积以下。”他说。
今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建立本地住房信息系统。
数据来自360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