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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取消二百多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

打通末梢 跑审批“长征”变“短跑”

本报记者 彭波
2015年07月07日03:3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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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前期策划到最终办理房产证,需要多少步?海南省人大代表邢诒川给出了准确答案:需要经过土地获取、方案审查、工程许可、联合图审、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竣工验收、房产证办理等8个阶段,经过10多家部门的30多项审批,盖100多个公章,以最快速度完成全部步骤也需要272个工作日。这些环节都被邢诒川详细记录下来,用了5张白纸,最终形成一份“行政审批长征图”。

  行政审批项目繁杂、过程拖沓冗长,一直为社会公众所诟病,也是阻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拦路虎”。本届政府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

  “本届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花了很大力气、下了很多功夫,仅用两年时间就提前完成了削减1/3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力度不可谓不大。”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说。不过,在社会公众普遍点赞的同时,还是有些不和谐的音符,有些不必要的证明还存在,有些繁琐的程序还是得照办。

  问题出在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上。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陶勇表示,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往往最为关键,“倘若‘最后一公里’不畅通,即使之前付出了诸多努力,仍难让公众满意。” 因此,在中央部门审批权削减1/3的任务提前完成并继续深入推进的同时,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也全面启动。

  “当前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大部分由中央设定,地方难以取消或下放,是下一步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的重点问题。”今年1月30日,国务院审改办负责人吴知论在中央设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表示。在这些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中,有些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定由地方政府及部门实施的,还有些则是由部门规章、红头文件指定由地方政府及部门实施的。

  “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是为地方进一步简政放权打开空间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国务院审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初,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审改办形成了一份基础清单,印发31个省、区、市和部分设区市,请其补充完善并提出改革意见。3月,地方反馈意见后,审改办就事项审核口径、范围、工作程序等进行研究分析,将改革目标聚焦到行政许可事项和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事项,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地方审改办、部分专家学者和各部门一道,集中会审。6月初,审改办将基础清单修改后,再次印发各省(区、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在此基础上,6月底,对拟取消的事项提交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进行评估。成熟一批,就上报国务院决定取消一批。按照国务院《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在12月底前完成取消200项以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国务院审改办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既要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论证,该取消的取消,更要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而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原则上都取消。同时,对拟取消的事项,各地方和部门要严格论证,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确保放管结合、放而不乱、管住管好。今后还要严肃纪律,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部门不得以部门规章、“红头文件”等形式指定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07日 02 版)

(责编:田原、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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